祝万龄
祝万龄(?—1643),明朝政治人物、著名学者,进士出身,早年从师冯从吾,明崇祯初期起任黄州知府,集诸生讲学,时号“关西夫子”。
- 姓名
- 祝万龄
- 籍贯
- 陕西咸宁
- 朝代
- 明
- 生卒
- ?—1643
- 官职
- 通判、知府、副使、右参政
目录
祝万龄,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四十四年(1616)二甲29名进士。陕西咸宁民籍,本贯祝坊(今属左坊镇)。祖父天寿贾于陕,父世乔十余岁丧母,孤身寻父,遂落籍咸宁(今属
祝万龄,湖广咸宁人。父亲祝世乔,远游不归。万龄十五岁单身去寻找,行程数千里,终于找到父亲。后由选贡授南康
通判:
古代版中央特派员。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
知府: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由于好古,士人经常雅称知府为太守。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副使:
指节度使或三司使等的副职。《旧唐书·职官志三》:“节度使一人,副使一人。”《宋史·职官志十》:“巡幸,有行宫都部署,行宫有三司使、副使、判官、行宫使、都监。”《明史·职官志四》:“(按察司)副使、僉事,分道巡察。”
右参政:
明代清初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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