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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廷仁

何廷仁(1483~1556),初名秦,字性之,号善山,江西雩都(今于都县人),明代理学家、教育家。王阳明的“四大弟子”之一,与王阳明的另一弟子黄弘纲同乡。
中文名
何廷仁
朝代
明朝
别名
初名泰,字性之,别号善山
籍贯
于都县
出生地
于都县
性别
出生年月
1483年
去世年月
1551年
代表作品
《善山集》

目录

何廷仁 (1483~1551)  初名泰,字性之,别号善山,雩都县(今于都县)人。廷仁身躯魁梧,长须高鼻,待人谦虚温和。少年时期崇敬陈献章,后师从王守仁。王守仁讲万物一体之论,讲“良知”之说,廷仁心领神会,作“知过即良知,改过即本体”等论说,在当时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王守仁在江西先后为南赣、

何廷仁在赣州师从王守仁,未参加科举。

明书法明书法

直到

从王守仁学,为王门高第。其学主“致良知”,论学务为平实。他认为良知在人易晓,不在“过求”,不在“定守”,指出:“况心性既无形声,何从而得?既无定体,何从而守?但知无所得,即有所悟矣,岂真无所得耶?知无定守,即有定主矣,岂真无定守耶?”(《明儒学案》)

明书法明书法

因“良知”直造先天,其本来面目,无容拟议,所以不可著意寻之,当思而无思,拟意而无拟意,道本如此,是故戒慎恐惧、格物致知,虽为众人设法,但在圣人唯“精亦不废”而已,所以孔子才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

何主张“致良知”通过下学上达。认为“致良知”之学是“日用寻常事”,自知自足,无事旁求,习之则悦,顺之则裕,此为“天下之至乐”。他批评当时学者负高明之志,嘉玄虚之说,厉敦确之行,乐绳墨之趋,意各有所用,而不明此理,因而“君子之道所以为鲜”。

他还强调“致良知”要知过改过,谓圣贤不贵无病,而贵知病;不贵无过,而贵改过,而今之学者不虑知病即改,却只虑有病。行事有过,如能速改,可进“诚明”之域;如失其知过改过“本领”,即或“操履无过,贤如诸葛、韩、范、明道”,也“有未闻道之叹”,所以他提出“知过即是良知,改过即是本体”。

何廷仁从“天地万物与吾原同一体”的观点出发,认为人情物理皆良知之用,如除却人情物理,则良知无从可致,因而不应以无情、无意、无善、无恶之“绝感”以求静。“绝感”并非静,只有无欲才是静。如心中有欲,即使闭关习静,而其心未尝不动;如心中无欲,即使纷华杂扰,酬酢万变,而其未尝不静。

因而他称“良知无欲”,提倡心上用功,为善去恶。他认为,人情物理,虽然“常感”,但关键在于“感而顺应”。感而顺应,“实则感而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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