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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闶

高闶,字抑崇,号息斋,宋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生于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A.D)丁丑,卒于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1153A.D)癸酉。宣和年间置讲议司,绍兴元年(1131年)赐进士,改承奉郎,授秘书正字。历官礼部郎国子司业。宋室南渡后学制多为其所建立。后以得罪秦桧罢官。与蒋璿、顾文、汪思温、吴秉信、王次翁、徐彦老、陈先成立“八老会”。与杨简、袁燮和沈焕等形成四明学派,创办长寿书院,以传播陆九渊的心学为宗旨。卒赠少师。谥宪敏。著有《春秋集注》。
中文名
高闶
抑崇
息斋
朝代
宋朝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宋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出生日期
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A.D)
逝世日期
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1153A.D)
主要著作
著有《春秋集注》

目录

高闶(生卒年未详),字抑崇,号息斋,鄞县人

高闶,字抑崇,明州鄞县人。绍兴元年,以上舍选赐进士第。执政荐之,召为秘书省正字。时将赐新进士《儒行》、《中庸》篇,闶奏《儒行》词说不醇,请止赐《中庸》,庶几学者得知圣学渊源,而不惑于他说,从之。

权礼部员外郎兼史馆校勘。面对,言:"《春秋》之法,莫大于正名。今枢密院号本兵柄,而诸路军马尽属都督,是朝廷兵柄自分为二。又周六卿,其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官属犹得专达。今一切拘以文法,虽利害灼然可见,官长且不敢自决,必请于朝,故庙堂之事益繁,而省曹官属乃与胥吏无异。又政事之行,给、舍得缴驳,台谏得论列,若给、舍以为然,台谏以为不然,则不容不改。祖宗时有缴驳台谏章疏不以为嫌者,恐其得于风闻,致朝廷之有过举。然此风不见久矣,臣恐朝廷之权反在台谏。且祖宗时,监察御史许言事,靖康中尝行之。今则名为台官,实无言责,此皆名之未正也。"

寻迁著作佐郎,以言者论罢,主管崇道观。召为国子司业。时兴太学,闶奏宜先经术,帝曰:"士习诗赋已久,遽能使之通经乎?"闶曰:"先王设太学,惟讲经术而已。国初犹循唐制用诗赋,神宗始以经术造士,遂罢诗赋,又虑不足以尽人才,乃设词学一科。今宜以经义为主,而加诗赋。"帝然之。闶于是条具以闻。其法以《六经》、《》、《》义为一场,诗赋次之,子史论又次之,时务策又次之。太学课试及郡国科举,尽以此为法,且立郡国士补国学监生之制。中兴已后学制,多闶所建明。

闶又言建学之始,宜得老成以诱掖后进。乃荐全州文学师维藩,诏除国子录。维藩,眉山人,精《春秋》学,林栗其高第也,故首荐之。新学成,闶奏补试者六千人,且乞临雍,继率诸生上表以请。于是帝幸太学,秦熺执经,闶讲《易·泰卦》,赐三品服。胡寅闻之,以书责闶曰:"阁下为师儒之首,不能建大论,明天人之理,乃阿谀柄臣,希合风旨,求举太平之典,欺天罔人孰甚焉!平生志行扫地矣。"

闶少宗程颐学。宣和末,杨时为祭酒,闶为诸生。胡安国至京师,访士于时,以闶为首称,由是知名。闶除礼部侍郎,帝因问闶张九成安否,明日,复以问秦桧,桧疑闶荐,中丞李文会承桧旨劾闶,出知筠州,不赴,卒。初,秦棣尝使姚孚请婚,闶辞之。其著述有《春秋集传》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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