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昌
黄昌,东汉余姚(今属浙江)人,字圣真。习经学及文法。仕郡为决曹,后刺史行部征为从事,又拜宛令。好发奸伏,皆称神明。迁蜀郡太守,讼者七百余人,悉为断理。后任大司农、太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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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黄昌在老家当州书佐的时候,他的妻子回娘家,在半路上被强盗抢走,辗转流落到蜀地,嫁给了别人。黄昌做了蜀郡太守,他的妻子不知道这是自己以前的丈夫,碰巧自己的儿子犯了罪,她就去找黄昌,替自己的儿子求情。黄昌见这个女人说话气质不凡,并带有自己家乡的口音,就问她的身世。他妻子说:我本来是会稽郡余姚县戴次公的女儿,我丈夫是州郡书佐黄昌。有一年我回娘家,在路上被强盗抢走,后来就流落到这个地方。黄昌非常吃惊,就叫她上前,问道:你知道怎么样能认出黄昌吗?她回答道:黄昌的左脚脚心上有黑痣,他因为这个而常说自己命中注定能够当上两千石的太守。黄昌马上确定这个女人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妻子,于是他脱下鞋子,把脚伸给她看。妻子也认出了他,两人抱头痛哭。黄昌没有嫌弃自己的妻子失身,把她接回了家里,仍然拿她当原配的妻子看待,两人和以前一样和美的生活在一起。至于她原来的丈夫,听到自己的妻子原来是太守的妻子后,吓得躲了起来,不敢前去纠缠。在那个社会动乱,人命如纸的时代,官吏可以有三妻四妾,而黄昌如此注重感情,不畏世俗流言,认回了自己的妻子,真正称得上千古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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