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鼎
- 人物姓名
- 大公鼎
- 性别
- 男
- 生年
- 1043年
- 卒年
- 1121年
- 籍贯
- 辽中京大定
- 民族
- 渤海族
- 所属国家
- 辽国
目录
大公鼎(1043—1121),辽中京大定(今内蒙古宁城西)人,为
大公鼎幼年时庄重有志,长大后好学。
辽
大公鼎为渤海族人,祖先世居辽阳率宾县。统和年间,迁徙辽东的豪族充实中京,从而居于
《辽史·卷一百五·列传第三十五》
大公鼎,渤海人,先世籍辽阳率宾县。统和间,徙辽东豪右以实中京,因家于大定。曾祖忠,礼宾使。父信,兴中主簿。公鼎幼庄愿,长而好学。咸雍十年,登进士第,调沈州观察判官。时辽东雨水伤稼,北枢密院大发濒河丁壮以完堤防。有司承令峻急,公鼎独曰:“边障甫宁,大兴役事,非利国便农之道。”乃疏奏其事。朝廷从之,罢役,水亦不为灾。濒河千里,人莫不悦。改良乡令,省徭役,务农桑,建孔子庙学,部民服化。累迁兴国军节度副使。时有隶鹰坊者,以罗毕为名,扰害田里。岁久,民不堪。公鼎言于上,即命禁戢。会公鼎造朝,大臣谕上嘉纳之意,公鼎曰:“一郡获安,诚为大幸;他郡如此者众,愿均其赐于天下。”从之。徙长春州钱帛都提点。车驾如春水,贵主例为假贷,公鼎曰:“岂可辍官用,徇人情?”拒之。颇闻怨詈语,曰:“此吾职,不敢废也。”俄拜大理卿,多所平反。天祚即位,历长宁军节度使、南京副留守,改东京户部使。时盗杀留守萧保先,始利其财,因而倡乱。民亦互生猜忌,家自为斗。公鼎单骑行郡,陈以祸福,众皆投兵而拜曰:“是不欺我,敢弗听命。”安辑如故。拜中京留守,赐贞亮功臣,乘传赴官。时盗贼充斥,有遇公鼎于路者,即叩马乞自新。公鼎给以符约,俾还业,闻者接踵而至。不旬日,境内清肃。天祚闻之,加赐保节功臣。时人心反侧,公鼎虑生变,请布恩惠以安之,为之肆赦。公鼎累表乞归,不许。会奴贼张撒八率无赖啸聚,公鼎欲击而势有不能。叹曰:“吾欲谢事久矣,为世故所牵,不幸至此,岂命也夫!”因忧愤成疾。保大元年卒,年七十九。子昌龄,左承制;昌嗣,洺州刺史;昌朝,镇宁军节度。
大公鼎任官以清正爱民为本,务农桑,省摇役,平冤狱,安民变,多有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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