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豁
- 姓名
- 徐豁
- 性别
- 男
- 生卒
- 不详
- 籍贯
- 东莞
- 朝代
- 南朝宋
- 官职
- 太守、刺史等
目录
徐豁,字万同,东莞姑幕人也,中散大夫广兄子。父邈,晋太子左卫率。豁晋安帝隆安末为太学博士。桓玄辅政,为中外都督,豁议:"致敬唯内外武官,太宰、司徒,并非军职,则琅邪王不应加敬。"玄讽中丞免豁官。玄败,以为秘书郎,尚书仓部郎,右军何无忌功曹,仍为镇南参军;又祠部,永世令,建武司马,中军参军,尚书左丞。永初初,为徐羡之镇军司马,尚书左丞,山阴令。历二丞三邑,精练明理,为一世所推。
元嘉初,为始兴太守。三年,遣大使巡行四方,并使郡县各言损益。豁因此表陈三事,其一曰:"郡大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且十三岁儿,未堪田作,或是单迥,无相兼通,年及应输,便自逃逸,既遏接蛮、俚,去就益易。或乃断截支体,产子不养,户口岁减,实此之由。谓宜更量课限,使得存立。今若减其米课,虽有交损,考之将来,理有深益。"其二曰:"郡领银民三百余户,凿坑采砂,皆二三丈。功役既苦,不顾崩压,一岁之中,每有死者。官司检切,犹致逋违,老少相随,永绝农业;千有余口,皆资他食,岂唯一夫不耕,或受其饥而已。所以岁有不稔,便致甚困。寻台邸用米,不异于银,谓宜准银课米,即事为便。"其三曰:"中宿县俚民课银,一子丁输南称半两。寻此县自不出银,又俚民皆巢居鸟语,不闲货易之宜,每至买银,为损已甚。又称两受入,易生奸巧,山俚愚怯,不辨自申,官所课甚轻,民以所输为剧。今若听计丁课米,公私兼利。"
在郡著绩,太祖嘉之。下诏曰:"始兴太守豁,洁己退食,恪居在官,政事修理,惠泽沾被。近岭南荒弊,郡境尤甚,拯恤有方,济厥饥馑,虽古之良守,蔑以尚焉。宜蒙褒贲,以旌清绩,可赐绢二百匹,谷千斛。"五年,以为持节、督广交二州诸军事、宁还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未拜,卒,时年五十一。太祖又下诏曰:"豁廉清勤恪,著称所司,故擢授南服,申其才志。不幸丧殒,朕甚悼之。可赐钱十万,布百匹,以营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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