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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宣

范宣,字宣子,东晋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北)人,博通典籍,精于《三礼》。他家境贫寒,但为人正立清康,受到人们的称赞。
姓名
范宣
字号
宣子
籍贯
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北)
年代
东晋
著作
周易说、礼记音

目录

范宣十岁时,能诵《诗》、《书》,并恪遵儒道。自幼便喜隐遁,性情内向。在学习上刻苦自励,于是博通典籍,精于《三礼》。家境贫寒,亲自耕作度日。父母死后,他背土成坟,在墓侧结庐而居,以尽孝道。

晋成帝咸和元年(326),太尉郗鉴任他为主簿,

晋成帝咸康末年,殷浩问范宣,天子、诸侯之臣退职时,按照身份等级所规定的丧服制度有无同异时,范宣认为,由于古代礼制的残缺,有关天子的典章制度多不完整,不过战国时

《晋书》卷九十一 列传第六十一:

范宣,字宣子,陈留人也。年十岁,能诵《诗》《书》。尝以刀伤手,捧手改容。人问痛邪,答曰:"不足为痛,但受全之体而致毁伤,不可处耳。"家人以其年幼而异焉。少尚隐遁,加以好学,手不释卷,以夜继日,遂博综众书,尤善《三礼》。家至贫俭,躬耕供养。亲没,负土成坟,庐于墓侧。太尉郗鉴命为主簿,诏征太学博士、散骑郎,并不就。家于豫章,

伤指念亲:

所著《周易说》八卷、《礼记音》二卷,已佚。其有关“礼”的答问,散见于杜佑的《通典》中。清人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有校辑。

他的社会地位方面,在江南传经业授业,学徒广众,对儒学的传播以及对古代丧仪的规定,于后世都产生深远的影响。故唐人评论他说:“宣子之乐道安贫,弘风阐教,通儒之高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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