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阳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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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①,故因姓周阳氏。由以宗家任为郎②,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③,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④;所憎者,曲法诛灭之⑤。所居郡,必夷其豪⑥。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必陵太守,夺之治。及汲黯俱为忮⑦,司马安之文恶⑧,俱在二千石列⑨,同车未尝敢均茵伏⑩。
由后为河东都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胜屠公抵罪(11),义不受刑(12),自杀,而由弃市。
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13),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14)。
注释
①赵兼:汉高帝之妾赵美人的弟弟。以:凭。淮南王:指汉高帝小儿子刘长。侯周阳:当了周阳侯。②宗家:意谓帝王的外戚。③尚:崇尚。循:沿。此指按法行事。④挠法:枉法。⑤曲法:歪曲法律。⑥夷:平灭。⑦忮:强狠。按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汉书》无‘与’字、‘俱’字。忮,害也狠也。”⑧文恶:用法律条文害人。按《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曰:“(文恶)以文法伤害人。”又卷一百二十《汲郑列传》:“黯姑姊子司马安,文深巧善宦。”⑨列:同列。此指官位相等。⑩均:等。茵:车坐垫。伏:指车前横木,即车轼。此言黯与司马安皆惧周阳由,不敢与他争高低。(11)当:判刑。(12)义:道义。(13)巧法:用巧诈的手段对待法律。(14)大抵:大多。
周阳由,他父亲赵兼以淮南王刘长舅父的身份被封为周阳侯,所以姓周阳。周阳由因为是
“以法为工具”的酷吏对于
景帝统治时期,酷吏横行。具有代表性的是宁成与周阳由。宁成,南阳人,汉景帝时任济南都尉、中尉,贪暴残酷,民曰:“宁见乳虎,无直宁成之怒”。周阳由,汉景帝时任郎官,暴虐残酷,蛮横放纵。
宁成、周阳由等酷吏宵小蟹行,为非作歹,为“文景之治”抹上一缕灰色。
地方上最典型的酷吏,司马迁在《史记》里记载了一个叫周阳由的。周阳是一个新的姓氏,实际上他的父亲姓赵,后来因为他父亲赵兼以淮南王舅父的身份被封为周阳侯,才当了5年的侯爵,赵兼就因为犯罪,侯爵的爵位被褫夺,位于今天山西闻喜县的周阳侯国也被废除。不过赵家还是改姓了周阳。
周阳由由于这个国王外戚子弟的身份,被任为郎,先后充任汉文帝和汉景帝的侍从。汉景帝登基后,把周阳由派到地方上去当郡守。
周阳由在当郡守的时候,是全国所有地方郡守中“最为暴酷骄恣”。他喜欢的,就歪曲法律的意思,予以放纵;他所憎恨的,就歪曲法律的意思,判处死刑甚至族诛。到了一个地方当郡守,都要把当地的头面人物、豪强恶霸消灭掉。他依靠这样的严酷手段为自己建立起名声,当太守的时候,把同郡的郡尉当作自己的下级县令那样对待,可是自己受降级处分转过来任郡尉的时候,又总是和郡守对立,侵夺郡守的权力。
直到汉景帝死的时候,周阳由仍然在地方任职。他的最后一任官职是河东都尉,因为和河东郡守胜屠公争权,互相告发,两个人都下狱判罪。胜屠公自杀身死,而周阳由落了个弃市处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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