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圭
- 中文名
- 李信圭
- 字
- 君信
- 祖籍
- 泰和(今江西泰和)
- 朝代
- 明朝
- 出生日期
- 1936年
- 逝世日期
- 1446年
目录
李信圭,字君信,
上疏朝廷为民谋福祉
李信圭上任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时举贤良,授清河知县。县瘠而冲,官艘日相衔,役夫动以千计。前令请得沐阳五百人为助,然去家远,艰于衣食。信圭请免其助役,代输清河浮征三之二,两邑便之。俗好发冢纵火,信圭设教戒十三条,令里民书于牌,月朔望儆戒之。且令书其民勤惰善恶以闻,俗为之变。宣德三年上疏言:“本邑地广人稀,地当冲要,使节络绎,日发民挽舟。丁壮既尽,役及老稚,妨废农桑。前年兵部有令,公事亟者舟予五人,缓者则否。今此令不行,役夫无限,有一舟至四五十人者。凶威所加,谁敢诘问。或遇快风,步追不及,则官舫人役没其所赍衣粮,俾受寒馁。乞申明前令,哀此惮人。”从之。八年春,又言:“自江、淮达京师,沿河郡县悉令军民挽舟,若无卫军则民夫尽出有司,州县岁发二三千人,昼夜以俟。而上官又不分别杂泛差役,一体派及。致土田荒芜,民无蓄积。稍遇歉岁,辄老稚相携,缘道乞食,实可悯伤。请自仪真抵通州,尽免其杂徭,俾得尽力农田,兼供夫役。”帝亦从之。自是,他郡亦蒙其泽。
正统元年,用侍郎章敞荐,擢知蕲州。清河民诣阙乞留,命以知州理县事。民有湖田数百顷,为淮安卫卒所夺,民代输租者六十年。信圭奏之,诏还民。饥民攘食人一牛,御史论死八人。信圭奏之,免六人。天久雨,淮水大溢,没庐舍畜产甚众。信圭奏请振贷,并停岁辨物件及军匠厨役、浚河人夫,报可。南北往来道死不葬者,信圭为三大冢瘗之。十一年冬,尚书金濂荐擢处州知府,其在清河已二十二年矣。处州方苦旱,信圭至辄雨。未几,卒于官。清河民为立祠祀之。
自明兴至洪、宣、正统间,民淳俗富,吏易为治。而其时长吏亦多励长者行,以循良见称。其秩满奏留者,不可胜纪,略举数人列于篇。
白话译文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时荐举贤良,授信圭为清河知县。该县贫瘠却为交通要地,过往官船每天川流不息,首尾相接,役使民夫动以千计。前任县令常请沭阳县以五百人相助,然这些人离家太远,衣食不便。信圭接任后请求将沭阳助役改为代清河输纳原定课税的三分之二,这样两县都感到方便。宣德三年(1428)信圭上疏道:“本县地广人稀,处于交通要冲,每天征发百姓拉船,不仅全部丁壮,连老幼都要服役,妨碍农事。前年兵部有令,公事急需舟者征派五人,不急则不征派。如今此令不行,征派无限,甚至一船要四五十人,对这些有权有势者,谁敢违抗。行船中如遇顺风,船行加快,役夫徒步追赶不上,便将民夫所带衣粮没收,使他们挨饿受冻。请求再申兵部前令,可怜这些怕官的小民。”朝廷允准。八年春,信圭又上书道:“自江淮至京师,沿运河郡县都要派出军民为过往官船拉纤,无军队的地方,则全部征派民夫,州县每年要征派二、三千人昼夜等候。而上级官员征派时不分杂、泛差役。致使田地荒芜,民无积粮,年成稍有歉收,老幼便要出去讨饭,实在可怜。请求自仪征至通州一线地方,全部免去杂徭,使百姓尽力于农业,兼供力役。”宣宗也照准。从此,除清河外,其余郡县也蒙受其利。
正统元年(1436),因侍郎章敞的荐举,升信圭为蕲州知州,清河百姓至朝廷请求留任,于是朝廷命信圭以知州衔,专理清河事。该地有湖田数百顷为淮安卫卒所占,而清河百姓却仍纳田税达六十年之久。经信圭奏请,这些湖田归还清河百姓。该县饥民偷杀牛一头,御史判八人死刑,信圭奏请朝廷,免死六人。遇淮河水涨,淹没了许多房屋牲畜,信圭奏请赈济,并停征当年应征物品和军、匠、厨役及疏浚河道民夫。南北往来之人死于清河途中者,信圭为之安葬。十一年(1447)冬,尚书金濂荐举他为处州知府,这时他在清河已二十二年了。到处州后去世,清河百姓立祠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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