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溥福
翟溥福(1381-1450),字本德,广东东莞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明史》将他列为循吏。永乐二年(1404年),其中进士三甲第二百二十九名,授青阳知县。英宗时升为南康知府。任上重修白鹿书院,并讲明道义,百姓纷纷慕名前来,称其为“江西第一郡守”。后致仕归乡,家贫清旧
- 中文名
- 翟溥福
- 字
- 本德
- 祖籍
- 广东东莞
- 朝代
- 明朝
- 出生日期
- 1381年
- 逝世日期
- 1450年
目录
翟溥福,字本德,
翟溥福,字本德,东莞人。永乐二年进士。除青阳知县。九华虎为患,溥福檄山神,虎即殄。久之,移新淦,迁刑部主事,进员外郎,为尚书魏源所器。正统元年七月诏举廷臣堪为郡守者,源以溥福应,乃擢南康知府。
先是岁歉,民擅发富家粟,及收取漂流官木者,前守悉坐以盗,当死者百余人。溥福阅实,杖而遣之。地滨鄱阳湖,舟遇风涛无所泊,为筑石堤百余丈,往来者便之。庐山白鹿书院废,溥福倡众兴复,延师训其子弟,朔望躬诣讲授。考绩赴部,以年老乞归。侍郎赵新尝抚江西,大声曰:“翟君此邦第一贤守也,胡可听其去。”恳请累日,乃许之。辞郡之日,父老争赆金帛,悉不受。众挽舟涕泣,因建词湖堤祀之,又配享白鹿书院之三贤祠。三贤者,唐李渤,宋周敦颐、朱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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