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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客座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性别
出生日期
1968年08月
所学专业
法学
籍贯
安徽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
学位
博士
所属行业
教育行业
职务
副院长

目录

1990年-1991年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工作人员 描述:1990-1991,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1991年-1998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讲师 描述:1991-1993,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助教;1994-1998,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讲师。
1999年07月-至今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 描述:1999年7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2001年8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2007年5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9月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荣誉成绩

1999年7月起,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行政立法研究组”和《行政程序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成员;  
1998年4月-1999年4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1999年2月-1999年4月,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UCLA法学院访问研究;  
2001年9-12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5年6月,耶鲁大学“中国—耶鲁高级领导能力项目”证书。  

精彩语录

“公路收费立法必须回归公益 。” 王锡锌:无论从现实还是理念层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都已经不合时宜了。过去几年,中国的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里程的增加非常迅速,道路的增加使路网逐渐扩大,也就是说,该条例所要调节的对象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建路与收钱的矛盾也越来越大。在公路发展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它的属性,到底姓公还是姓私,是公益性还是经营性,这是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裁量权是双刃剑,得不到有效规范潜在危害大。” 王锡锌教授谈到了行政裁量权在行使过程中会出现的负面效应,他说,裁量权问题是普遍存在的。我们有时候讲依法行政,或者说法治,通常理解为法律规则的统治,就是一切根据法律规定来办。
“这是一个表达多样性的时代,官员要调整观念。” 王锡锌:可能国外的一些官员也好,政治家也好,在应对类似情况的不同,我想可能会表现的更加有处理的经验,这个经验其实不是天生就来的,因为你在这样的环境中,可能会想象碰到这样的事情,因此你就必须在不断的应对中,在技术层面上有了更好的互动和应对。比如,在技术层面上,有的应对可能是通过自我解嘲的方式,我知道布什总统被扔鞋以后,刚开始也是比较惊慌,然后后面说了一句,如果你把另外一只鞋扔过来就更好了。这可能是一种技术层面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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