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制企业
- 行业类别
- 制造业
- 公司规模
- 500~999人
- 始创于
- 1994年
目录
董事长:
(一)、企业精神:奋进、创新、
2001年10月22日怀柔老干部局领导参观厂区。
2001年11月专家委员会在怀柔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届年会。
2001年11月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参会人员合影。
2001年12月18日在怀柔召开奥瑞金板栗产品技术开发研讨会。
专家委员和夫人参观博鳌会址。
2002年12月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年会在海口召开。
>专家委员参观海口椰树工厂。
2003年8月22日召开奥瑞金制罐金枪鱼罐头食品
企业是由人构成的,只有聚集了最优秀人才的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获胜。我们始终将人才作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资源和核心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吸引、保留和发展合适的人力资源,创造尊重
2、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坚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上市后,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股票估值情况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上市后的具体股利分配政策,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3、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1-6月,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0.63%、92.11%、92.64%和92.14%,最大客户红牛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4.52%、63.29%、70.56%和75.49%,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尽管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与核心客户相互依托”的发展模式,与包括红牛在内的主要客户已形成长期稳定的相互合作关系,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终端消费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更加关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食品饮料行业的影响日益凸显,在极端条件下甚至会导致原本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食品饮料供应商一蹶不振或陷入破产境地。尽管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食品饮料领域具有较强市场地位和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优势企业,但若该等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其市场声誉将严重受损,销售收入将大幅下滑,进而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具有连带影响,若公司主要客户之外的其他食品饮料企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也有可能因此受挫,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1-6月,公司马口铁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为64.46%、65.13%、61.41%和59.68%,为公司最主要的原材料。尽管公司是包括宝钢股份(5.72,0.34,6.32%)在内的国内主要马口铁供应商的战略客户,与该等主要马口铁供应商均为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能够享受较一般客户更为优惠的采购价格,并且公司一般会与客户约定合理的成本转移机制,但若马口铁价格因宏观经济变动、上游行业供应情况、下游行业需求情况等因素影响而上涨幅度过大,公司无法通过与客户的常规成本转移机制有效化解成本压力,公司经营业绩短期内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6、红牛系公司最大客户,报告期内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超过60%。2010年9月,红牛的实际控制人YAN Bin通过弘灏控股与公司相关股东就受让公司8%股权事项达成协议。此后,根据有关要求,公司与红牛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尽管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进行经营决策,并且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且有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了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因此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但公司短期内尚不能有效降低客户集中度,公司与红牛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将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7、自“红牛”品牌进入中国以来,一直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之中,公司及公司创始人与红牛已稳定合作长达17年。在双方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凭借在产品品质、保障能力、响应速度、生产布局、供应链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赢得了红牛的认可和信任,始终保持了红牛罐“主供应商”的优势竞争地位,公司红牛罐销量占红牛饮料罐总采购量的比例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其中,2004年之前公司系红牛罐唯一供应商。基于对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的认可,并确保自身快速增长的用罐需求,红牛一直保持了对公司红牛罐采购价格的相对稳定,并略高于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尽管公司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的上述价格差异长期、稳定存在,但由于2010年9月之后公司与红牛成为关联方,因此,出于谨慎考虑,为有助于投资者对公司独立性及投资价值的判断,公司将2010年9月之后由上述价格差异所形成的经营成果做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导致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增加2,194万元、10,950万元和6,3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808万元、20,040万元和14,032万元。
8、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1-6月,公司来自加多宝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6.93%,14.68%、10.65%和7.09%。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加多宝之母公司)之间的“王老吉(微博)”商标许可协议争议案作出裁决:(一)《“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二)被申请人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17日,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撤销上述裁决的申请并已依法立案。2012年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裁定书,驳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2012年7月31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加多宝根据《商标许可协议》提出的要求广药集团继续履行协议的仲裁要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尽管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上述商标纠纷仍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与加多宝之间的业务合作尚未受到影响。若未来加多宝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出现下滑,将导致加多宝对公司的用罐需求出现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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