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刑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会比较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检察学会理事;国家海关总署特约督察员。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9年02月
- 所学专业
- 法学
- 籍贯
- 湖北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武汉大学
- 学位
- 博士
- 所属行业
- 教育行业
- 职务
- 法学院副院长
目录
| 1986年-1994年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副教授 描述:1986年7月留中南政法学院任教,1993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4年11月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 |
| 1994年-2005年 | 武汉大学 教授 描述:1996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7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
| 2005年-至今 |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 描述:《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与惩罚机制的协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6)。 |
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在日本创价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
2002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日本东京大学做客座研究员。
担任中国刑法学学会比较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检察学会理事、中日刑事法研究会理事等。
| “‘明知’是一种主观心态,举证非常困难。” | “‘明知’是一种主观心态,举证非常困难。”针对淫秽色情网站的不法获利产业链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明祥坦承。 |
| “承兑汇票犯罪往往存在内外勾结的状况,不然,不法分子是很难得手的。”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在总结承兑汇票犯罪的特点时说:“这类犯罪首先一个特点就是,犯罪数额比较大,涉及到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情况都有,危害比较严重。其次,这类犯罪属于职能的犯罪,专业性、技术性都比较强。承兑汇票犯罪,如果不熟悉银行相关业务、操作流程的话,往往办不了。还有,这类犯罪往往存在内外勾结的状况,不然,不法分子是很难得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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