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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一号案

2013年11月1日晚,河南省公安厅经缜密侦查,组织警力,依法对涉嫌色情违法行为的郑州“皇家一号”夜总会进行查处,警方在现场搜出大量情趣用品。网站上称,皇家一号是2012年开业的,156个包间,全是大包间。该网站分为主页、模特招聘、夜场问答、公司实景等板块,标明皇家一号地址为: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东四街交叉口。网站于11月3日下午2点关闭,此网站称皇家一号规模、档次已成为中原地区第一大会所。2015年5月25日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陈加贵,王国付等11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外,陈加贵还犯有非法经营罪。其中陈加贵,王国付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处以8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2016年2月,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案有了最新消息,河南省公安部门公布,共查处152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和3名检察官。

目录

河南警方十多辆大巴查处“皇家一号”

2013年11月1日深夜11时许,郑州市郑东新区一家大规模夜总会“皇家一号”被大批警力包围,众多工作人员被押上大巴车带走。网页还附有网友拍摄的行动现场照片。从照片上看,至少有十五辆警用大巴停在一家夜总会附近的马路上,身穿反光背心的民警排成人墙站在夜总会门口。11月2日中午,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中原确认皇家一号夜总会被查处一事属实:11月1日晚,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河南省公安厅组织警力,依法对涉嫌色情违法行为的郑州“皇家一号”夜总会进行了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异地用警”符合群众诉求

事实上,异地用警并不是河南警方的“独门绝招”。2013年8月1日上任的河南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王小洪在福建任职时,也曾多次使用“异地用警”。

会所情况

有156个包间侍者走气质清爽路线

皇家一号会所,该夜总会于2012年8月16日开业,总面积3000平方米,有186间K房,从网站照片可以看到,夜总会内部装修得富丽堂皇。网站首页的公告还写着“皇家一号国际公关小费升级……欢迎168cm以上美女咨询应聘”。在名为“郑州皇家一号”的网站上称,“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于2012年开业,拥有156个包间。在网上曝出的“皇家一号”招聘宣传片,以及网站的图片介绍中可以看到,该会所内部装修极其考究。

而网上“皇家一号”的招聘信息中称,要求应聘的女士身材高挑、形象佳,并称会根据个人形象、身高评定,每班的小费有400元、500元、600元等档次,优异者将会更高。在其面试须知中还注明“穿便装上班,来时需带裙子、高跟鞋,本公司走气质清爽路线,请勿穿着暴露”。其营销员(模特)的招聘启事上也注明,“工作内容:提升包厢氛围,仅与客人互动唱歌、喝酒、玩骰子;协助客户达成宴请目的”。而营销员的待遇为最低400元小费/场,最高可达800元,且“当天结账,可兼职”。

豪奢:硬件超过北京“天上人间”

“皇家一号”此前到底有多火?曾在里面任营销经理的王杰(化名)说:“装修时,单次充卡超50万元的客户就上百人。”“皇家一号”仅装修就耗费了一年时间,大厅和走廊的地面多使用人造玉石。“它的硬件,超过北京的‘天上人间’。”王杰说。“皇家一号”房间按照档次,价格从990元到9900元不等,人均消费都会超过5000元。

案件进展

皇家一号

2014年4月21日从郑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郑州市公安局包括副局长周廷欣在内的8名民警因涉郑州“皇家一号”案,被相关部门调查。

被调查的8名民警,包括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治安支队支队长王新敏、副支队长张宏君、治安支队危爆大队长王俊平、金水路分局局长黄柏仁、查办处处长(原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宁、文化路分局治安大队长袁永强、南关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志军。

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因涉郑州“皇家一号”案被“双规”调查。

2014年9月21日晚,中央纪委通报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知情人士称,秦玉海的落马,在整个河南公安系统引起震动。这也标志着,发轫于“皇家一号”夜总会案的河南省公安系统集体贪腐案件进入更深阶段。

案件宣判

2015年5月25日上午9点,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陈加贵,王国付等11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外,陈加贵还犯有非法经营罪。其中陈加贵,王国付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处以8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11名被告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上诉。“皇家一号”曾经是河南郑州最大的娱乐会所,因涉嫌色情违法行为,于2013年11月被河南警方查处 。今天宣判的陈加贵等11人,均为“皇家一号”的高层管理人员,并持有会所一定股份。

皇家一号皇家一号

5月25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加贵等十一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被告人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加贵等十一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被告人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一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1月29日以新市检公诉一刑诉(2014)41号起诉书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2月4至2月6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对被告人陈加贵等十一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进行了审理,依法公开开庭对被告人陈加贵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加贵、任文模、王国付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胡勇、张华伟、马辉、张银磊、高宇翔、黄宪辉、付立江、闫朋晓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陈加贵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加贵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国付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任文模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胡勇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张华伟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马辉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张银磊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高宇翔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黄宪辉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闫朋晓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付立江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各被告人犯罪所得已冻结的人民币5480460.88元及扣押的现金人民币269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扣押的涉案赃款人民币72700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查处结果

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案有了最新消息,河南省公安部门2016年2月公布,共查处152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和3名检察官。

据披露,201310月至20155月,河南省公安厅纪委牵头组织查处了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简称“皇家一号”)特大组织卖淫犯罪集团、“皇家一号”大股东张军、邵广忠特大赌博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系列案件。

由此它进入公众视野。2015年,“皇家一号”股东之一的陈加贵、王国付被判无期徒刑,其余85名罪犯均被判处刑罚。然而背后“保护伞”的查处和追责并未公布。

查扣追缴赃款赃物价值近3亿

此次,披露了公安民警追责情况: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缴赃款赃物价值近3亿元,查处受贿索贿、徇私枉法、参股赌场等违纪违法公安民警152人、检察官3人,其中团、处级官员26人,科级及以下官员129人,收缴违纪资金800余万元。

政法干警充当“保护伞”

据介绍,河南省公安机关对涉黄场所历次打击中,“皇家一号”之所以能逃脱,背后正是有部分政法干警充当了“保护伞”。而根据查处情况看,一些民警受利益驱使,对辖区涉黄涉赌场所管理持放任态度,在监管流于形式的同时,主动索要贿赂,甚至直接参与黄赌场所经营。

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纪委分别给予上述155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原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原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处级干部姚天立、原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汪海、原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验收科科长卞卫华、原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局长黄柏仁等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招募2900余人从事卖淫活动

2016年河南“两会”上,官方也公布了“皇家一号”案的部分细节:20128月,陈加贵等人出资成立“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王国付任总经理。经营期间,招募“公关小姐”2900余人从事卖淫活动。

“保护伞”陆续被追究刑责

在“皇家一号”直接涉案人员宣判之前,因“皇家一号”案落马的职务犯罪人员也陆续在河南省的不同地方法院宣判。

2014年11月14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查办处原处长李宁在郑州荥阳市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李宁犯受贿罪,受贿金额36.45万元,考虑其有自首和积极退赃情节,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4年11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王新敏在郑州二七区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王新敏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2014年11月30日,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原处长汪海在桐柏县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汪海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违法所得256.5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4年年12月9日,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在新密市人民法院接受宣判。法院认定周廷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随后,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验收科科长卞卫华、南关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志军等人均因受贿罪获刑。

此后,“皇家一号”背后的“保护伞”陆续被追查,一些原本没有纳入视线范围的人员被纪委查处、检察机关立案侦办。

据人民公安报2016年2月26日披露,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河南省公安厅纪委牵头组织查处了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特大组织卖淫犯罪集团、“皇家一号”大股东张军、邵广忠特大赌博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系列案件。

根据干部管辖权限,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纪委等单位分别给予涉及“皇家一号”案的155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郑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廷欣等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改建成大型商场

郑州“皇家一号”,曾是高端夜总会的代名词,因涉嫌色情违法行为,开业仅1年多,被河南警方“异地用警”查处。从2013年11月至今已尘封2年9个月,2016年7月12日,“皇家一号”的家具和设备突然被货车拉走变卖,室内装修也被拆除。这里将经历一段为期半年的装修期,年底将改建成一个大型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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