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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翼飞

出生于辽宁省,祖籍湖南。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执行所长。
性别
出生日期
1959年10月
所学专业
法学
籍贯
湖南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学位
博士
所属行业
教育行业
职务
法学院副院长

目录

1985年-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 描述:担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分会副会长、中国土地法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另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担任国家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顾问;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等。

荣誉成绩

1998年12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讲座。

2000年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
2003年,主持的“中国民法学”被评为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2007年被评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精彩语录

“法学是一门鲜活的课程,应当讲好,也可以讲好。” “法学是一门鲜活的课程,应当讲好,也可以讲好。”龙翼飞感悟颇深地说,“法学专业是具有极强实践性内容的学科,对本科生的教育既要注重学生理论功底培养,又要注重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在教学中,老师应当充分发挥两个课堂的作用——校内第一课堂的知识传授和校外第二课堂的实践能力培训。”
“很赞成河南高院院长亲自为农民工讨薪的做法。” 龙翼飞: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要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张院长让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了一个真真实实在在的给权利人带来法律权威的一个法律文书,我很赞成这种做法。第二,张院长这样做,是向当事人表明,人民法院是按照司法公正的理念进行司法活动。张院长率领执行庭的法官去到执行的第一线,去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就是表明当事人既然相信人民法院,那么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就应该是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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