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克勤
- 姓名
- 杨克勤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
- 籍贯
- 安徽临泉
- 出生年月
- 1957年10月
- 学历
- 研究生
- 学位
- 管理学硕士
- 参加工作时间
- 1980年7月
- 入党时间
- 1977年4月
目录
杨克勤,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安徽临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1978.10——1980.07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8.03 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其间:1981.08——1984.08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88.03——1989.06 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
1989.06——1992.02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4.09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3——1994.09借调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工作)
1994.09——1997.09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其间:1995.08——1997.09借调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
1997.09——1998.05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5——2004.08 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
(1996.09——1998.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4.03——2004.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8——2007.07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7.07——2012.01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2.01——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
2019年7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2019年8月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克勤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
2019年8月1日,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杨克勤辞去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克勤的代表资格终止。[3]
2019年8月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杨克勤的代表资格终止。[4]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批准免去杨克勤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5]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由吉林省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原书记杨克勤,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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