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务公开
目录
1、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2、财务公开。
3、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4、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各类捐款捐物及社会救济、养老、优抚金的发放公开。
7、社区居委会代表大会对居民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
8、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居民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
9、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
10、社区建设、征兵、下岗职工安置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开。
11、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
12、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1、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2、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3、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4、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审核通过。
5、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开,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6、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会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公开公布和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为主。
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居委会党总支(支部)领导居务公开工作,党总支(支部)是领导居务公开的工作核心,负责居务公开的各项管理工作。
1、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主要是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每年要向社区成员代表汇报,并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2、完善民主选举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
3、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财务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居务公开监督、举报、检查、奖惩制度等。凡是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章建制。
4、建立居务公开档案。
1、居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进度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进度分析,严格按照工作责任目标和居务公开的内容逐项进行。
2、居务公开的内容每月定期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检查,检查的主要形式是:居民民意测验、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询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与有关活动,对财务进行审计、审核,组织社区居民民主评议。
3、接受城区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搞好社区居民意见的落实。对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接受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质疑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
4、居务公开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公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被群众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社区居委会对举报人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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