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 中文名
- 中国政法大学
- 英文名
-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简 称
- 法大(CUPL)
- 创办时间
- 1952年(院系调整时期)
- 类 别
- 全国重点大学
- 学校类型
- 政法
- 属 性
- 211工程 985平台 2011计划 教育部直属高校
- 所属地区
- 中国 北京
- 现任校长
- 黄进
- 知名校友
- 沈德咏、高之国、郑成思、储槐植
- 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硕士点
- 68个
- 博士点
- 27个
- 校 训
- 厚德明法 格物致公
- 主要院系
- 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社会学院
- 重点学科
- 法学、政治学、社会学
- 研究基地
- 2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实验室
- 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目标定位
- 国际化、世界一流法科高水平大学
- 首任校长
- 钱端升
- 党委书记
- 石亚军
目录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建校以来,已发展成长为一所以法学为优势和重点,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的“211工程”大学,是拥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基地的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中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期,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文革中学校被停办,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进修生院、研究生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1997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著名法学家钱端升是首任院长,著名法学家、社会活动家、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雷洁琼教授和费青教授任学校教务长。著名法学家江平、陈光中、徐显明等先后任法大校长。现任校长是黄进教授,党委书记是石亚军教授。
1952年11月23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北京政法学院”的校名。
1952年11月24日,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典礼在北京大学礼堂举行,校址设在东城区沙滩北京大学旧址。
1953年12月,地处北京西郊的学院路41号院(即现今的西土城路25号)建成,师生员工陆续由沙滩迁往学院路“新校”。
1954年,学校迁址至海淀区学院路,从此迈出了开拓高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脚步,也开始了推进国家民主法治的“突围”征程。
1956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紫光阁召集北京高校工作会议,钱端升院长、雷洁琼等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发言。
1960年,北京政法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改为由公安部和高教部领导。
1965年,学院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的正常教学开始受到极大影响, 到1969年秋在校各届学生先后离校。
1972年4月,中共中央宣布撤销北京政法学院。
1978年8月5日,国务院正式宣布复办北京政法学院。
197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任命曹海波同志为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同年秋北京政法学院正式恢复招生。
1979年,在中央政法小组的文件中和组建司法部时,提出要“着手办一所全国性的政法大学”。
198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国法律大学”的请示报告》。
1981年,由司法部正式向国务院提交筹建一所“中国政法大学”的报告,并将其列为全国重点大学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时期
1982年,邓小平同志亲自指示: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办成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中心和培养中国法治建设者的基地,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进程。
1983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决议将成立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专题部署。
1983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任命司法部长刘复之同志兼任学校校长一职,司法部党组成员陈卓同志任党委书记。
1983年4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直属于司法部。
1983年5月7日,学校成立大会在公安部礼堂举行。
1985年冬,学校昌平新校区正式破土动工。
1986年5月13日,在学校成立三周年之际,邓小平同志欣然提笔题写了“中国政法大学”校名。
1986年6月7日,在学校新校区奠基典礼上,乔石、雷洁琼、刘复之、邹瑜等中央领导同志为学校昌平新校区挥锨奠基培土。
1992年5月5日,建校四十周年庆祝大会在学校昌平校区大礼堂隆重举行。
1997年1月26日,经司法部党组决定,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及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并入学校。
2000年1月,学校由司法部划归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行列,这一调整为学校突破行业办学,进入中国高等教育主流,实现由法科大校向法科强校的转变、由单科性大学向多科性大学的转变,提供了极好的契机。
2002年2月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岚清视察学校,在学校发表重要讲话。
2002年5月,学校建校50周年庆典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2002年9月28日,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和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考察学校工作,对学校发展做出新的部署。
2005年4月28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一行莅临法大视察指导教学科研工作并与师生代表座谈。
2006年4月7日,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率教育部工作组到学校考察教学工作,听取学校师生的汇报。
2007年5月16日,学校举行建校55周年庆典。
2008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国务委员刘延东、教育部部长周济考察法大,总理与师生代表座谈强调“法治”,评价学校是“全国最高的培养法律人才的学府”。
2008年10月23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同志出席学校中欧法学院成立典礼。
2009年10月1日,由学校学生担任主力的建国60周年大阅兵“依法治国”方阵意气风发、昂首阔步在天安门前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
2009年10月17日,学校隆重举行“恢复招生30周年纪念大会”。
2011年4月1日,由学校承办的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会议在昌平校区召开。校长黄进担任项目专家工作组组长。
2012年5月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等中央领导考察学校。
2012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0周年大会在学校昌平校区大礼堂隆重举行。
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
学校构建了优秀学术成果孵化及其在相关领域外放极大辐射力的培育机制,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咨询决策需要,并对国家法治发展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代表全局意志的国家需要和代表局部意志的地方需要之分,而国家在推动法治建设中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需要又有运行性资源需要和驱动性能源需要之分。国家所需要的法学教育能源主要包括能够提供学术标准的学科专业,能够带动学术发展的学者教授,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优质专业人才,能够影响重大决策的科研成果。中国政法大学自受命成立之日起,无论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安排,还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机制选择,总是在法律科学最核心的部位迎接重大挑战,参与中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参与国家法学教育最根本的改革,参与国家法学研究最顶尖的攻关。演绎了国家使命定势和学校服务定势双向呼应的生动经历,在这种经历中学校成为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国家需要全面提供高水平服务的法学教育能源基地。
国家法治建设放眼于世界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需要建立有比较眼光和能力的科学研究平台,学校最先开展了德国法、美国法、欧盟法、日本法、韩国法的研究,开启了中国国别法学和比较法学研究的先河,不仅培养了在一批相关领域和相关国家享有盛誉的学者,而且推出了对国家进行跨国法治借鉴产生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
学校的科研成果不断应用于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国家立法与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和法律文化交流中心。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再到《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共和国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无不凝聚着法大人的心血。仅从1978年复办至2004年,学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其中,钱端升教授任“1954年宪法”起草顾问委员会主席,并率领学校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多位学者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江平教授担任国家民法典起草立法专家小组组长;陈光中教授担任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巫昌祯教授担任婚姻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李铁映委员长赞扬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最得力的助手。”
2000年以来,学校约有近百名学者参与法律草案的起草、论证和调研。仅2006年一年,学校就受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机构的委托完成了《合伙企业法》、《反洗钱法》、《反垄断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项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稿。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签署委托书,委托学校证据科学研究院为最高人民法院独家起草《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则专家意见稿》。2006年,安哥拉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帮助安哥拉国家全面立法的法律援助诉求,经过两国政府全面考查后商定,由中国政法大学全权代表中国为该国提供全面立法援助。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面审阅了由学校提交最高检院的新《刑事诉讼法》及配套司法解释调研报告,曹建明同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国政法大学团队就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深入全国各地各级检察院开展调研,形成了很有份量的系列调研报告,很好总结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的做法和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对策建议,对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参考价值。并要求全国各级检察院认真阅研,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在检察机关得到严格执行。”
建校以来不断贡献法律思想与法治理念。从五十年代“法律平等”的讨论,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及“法的本质”的再认识,再到“法治国家”的构成理论、“人权理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判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港、澳、台地区司法制度研究,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法大人总是扮演着理论策源地和推动力的角色。 由法大教师担任主讲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讲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讲座,国务院的讲座,以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各部委、各省几大班子讲座每年均在数十起之多。教师来发表的学术文章达三千六百余篇,出版的学术著作达四百余部。各学科的一些创新性思想贡献,正改变着国家现有制度。推动国家政治进步和法治昌明,已成为法大人的当然使命。法学以外的其他学科如价值哲学、人民币汇率研究、近代思想史、全球化问题,社会心理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宗教哲学、学术批评等也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
学校构建了著名学科发展及其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发挥极大影响力的培育机制,中国政法大学以法律科学为主干,多学科有机共存、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中国法治建设对学科领域的依托提供了高平台服务。
1952年国家院系调整,已有48年历史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及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政治学、社会学等优质学科汇集“北京政法学院”,学校学科专业体系的优质资源基础以此奠定。高起点的“强强融合”产生出两种惯性效应,一是自身学科专业发展步入培育著名学科并使其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发挥极大影响力的运行机制,二是学科专业发展的路径指向中国法治建设对学科领域依托的需要。
中国法治建设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拓展,需要建立健全法学优势学科专业平台,尤其是创立重点学科。在共和国法学高等教育历史上,学校主导或参与了法学全部二级学科的论证和开创工作,并对国内法律史、诉讼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法学分支学科的创建,发挥了创典垂范的奠基作用。成立于1984年的法律古籍研究所,迄今为止仍是全国唯一一所专门从事中国古代法律典籍整理工作的研究机构。2003年第一批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后,学校又首创了法律与经济、人权法、证据法学、比较法学等四个学科点,成为中国唯一一所拥有15个法学博士点、法学二级学科布点最全的大学。2006年,学校建立了全国唯一的教育部证据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学科,第一个占据了国内证据科学研究的阵地,并在起点上步入世界证据科学研究的前沿。目前,学校拥有两个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两个法学北京市重点学科。
学校搭建的学科平台,不仅为共和国培养出了历史上第一批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还为中国法学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指导性经验,更为中国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提供了重要咨询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根据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适时调整学科发展战略,以“一特(法学为特色)、三层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多点(多个学位点)”为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整学校学科布局,逐渐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以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为关联,以哲学、文学等学科及部分自然科学为支撑的学科体系,进而确定了主体学科优先发展,关联学科快速发展,支撑学科同步发展的发展战略。新的学科体系的发展,将一如既往地光大法学学科发展的传统,继续发挥服务国家法治建设需要的优质功能。2002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岚清同志专程来到法大,带来当时国家急需解决的四个涉及多个法律学科的疑难问题,向学校专家群体咨询对策,获得了令中央满意的研究报告。
2013年10月16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推进会”在学校举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中国高校在社会科学领域第一个重大的人才培养工程,也是从国家层面系统推进中国高等法学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项目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与会代表并参观了学校庭审同步直播平台和司法卷宗副本阅览平台。
科研机构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学术刊物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
学校始终代表着中国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学校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57所著名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每年通过多种合作交流项目派出数百名师生赴境外学习交流。2008年建立的中欧法学院是中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随着该项目的深入实施,中国政法大学培养国际型法律人才的格局、规模将不断形成。
对外传播中华法律文化,成为国家对外法律交流的代表性窗口。学校接纳的外国法律专业留学生是全国最多的,每年该校派往海外留学的法科学生数也是全国最多的。世界上二十余个国家的七十余所学校与学校保持固定校际联系,各主要大国的代表性学校如牛津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剑桥大学、明尼苏达大学、法兰克福大学、科隆大学、慕尼黑大学、罗马二大、巴黎一大、名古屋大学、蒙特利尔大学、墨尔本大学等都与学校有固定交流项目,学校实施的“学生海外经历”(四种经历之一种)计划正由过去的每年几十人扩张到几百人。 中国与美国最早启动法律交流的“天普项目”,学校是发起人;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在华开过三次,其中两次是法大主办的;由学校主导成立了中美法律交流委员会并由该校担任中方主席。与港台的法律交流项目也肇始于法大;港台两地在大陆获得的各第一个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均是该校授予的。中国政法大学独具特色的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以及中欧法学院已成为该校与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交流的三大大管道,已产生巨大的国际影响。
学校先后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和欧洲联盟“伊拉斯谟ECWLOT14项目”合伙大学,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项目”资格,加入欧亚太平洋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项目,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院稳步发展,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同英国班戈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2010年09月19日,首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来自两岸40余所法学院校的校长、院长以及相关人士近百人汇聚一堂,共同探讨两岸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与传承中华教育理念,并就如何深化两岸法学教育交流建言献策。
2011年5月25日至27日,学校参加亚洲法庭科学学会(Asia Forensic Sciences Network, AFSN)第三届年会,会议期间,学校正式成为AFSN会员。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后,学校成为中国第二个加入亚洲法庭科学学会(AFSN)的机构。
2013年7月,第三届全球法学院联盟(Law Schools Global League)院长会议在葡萄牙里斯本召开。会议有来自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荷兰、俄罗斯、中国、印度、新加坡、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的25所大学参加。会上,学校被批准成为该联盟第26所成员校
2013年9月27日至28日,由学校主办的比较法学与世界共同法国际研讨会暨亚洲比较法学会成立大会在北京成功举行。会上亚洲比较法学会正式成立。会议促进了亚洲国家法学界、亚洲国家与世界其他区域的法律界之间的对话与交流。
2013年10月25日,由中国法学会、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在首都举行,论坛主题为“加强法律交流,促进经贸合作”,中欧嘉宾围绕法律在中欧经贸交流中的作用以及中欧经贸合作相关法律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欧对外投资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市场准入与市场监管等进行了探讨。论坛通过了《中国-欧洲法律论坛北京宣言》。
2014年3月1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与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共同主办联合国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关系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包括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剩余机制上诉庭法官,国际刑事法院秘书长官处国际合作顾问大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法司参赞等,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和哈佛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比勒陀利亚大学和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等著名学府的专家、学者。
2014年5月12—14日,国际城市管理协会(简称ICMA)、中国政法大学和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在江苏省扬州市联合举办了“2014ICMA国际区域峰会暨绿色城镇化:机遇与挑战”国际论坛。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丹麦、捷克等国家的50余名市政官、ICMA理事,以及来自中央相关部委、地方人民政府、大学和城市协会的领导、专家学者与会。
学校现有学院路和昌平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畔,是研究生院所在地,昌平校区是学校的本部所在地,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军都山风景区下,为本科生、中欧法学院和法硕学院一年级等院系所在地。其中,昌平校区于1985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 “ 第七个五年计划 ” 重点建设工程。学校是全国大学生满意度50强高校。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4948人,其中本科生8297人,研究生5762人,留学生889人;教师886人,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教师821人,辅导员65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博士生导师140人、硕士生导师586人,教授248人,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7.21%。
学校在许多专业领域都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先河,如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学专业、第一个民商法学专业、第一个经济法学专业、第一个诉讼法学专业、第一个证据法学专业、第一个比较法学专业等都溯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律史学博士也在这里诞生。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共18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6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重点专业。
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中国政法大学是共和国政法人才的摇篮
学校构建了优秀学生成长及在全国相关机构形成极大覆盖率的培育机制,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培养为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最大的杰出后备人才的培养基地。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法大”考察与学校师生共度五四青年节时,高度评价学校的贡献,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是全国最高的培养法律人才的学府,学校任重而道远”。并期待学校培育出更多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将中国政法大学建成全国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中心、培训法律干部的培训中心以及对全民进行普法教育的普法中心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二十万余名校友,在法大的校友名录中,有像彭真、谢觉哉、雷洁琼、刘复之、热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有像邹瑜、李至伦、强卫、韩长赋、袁纯清、王巨禄、罗志军这样的部长、省委书记、省长;有像沈德咏、张耕、贺荣、索维东、高之国、于世平、赵郭海、王洪祥、郑学林这样的大法官、大检察官;更有像王家福先生、郑成思先生、王保树先生、王人博、马骏驹先生、储怀植先生、王裕国先生、陈明华先生等学界领袖。青年校友的代表像袁曙宏、胡建淼、陈卫东、贺卫方、王晋、陈瑞华、陈国庆、高鸿钧、许章润、杨松等也正在为法大增添新誉。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岚清视察法大时,给学校的评价是“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的最高学府”。
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一直呼应中国法治建设对各类人才要求发展的步伐,通过适时调整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在每个时期都向社会输送了符合国家要求的杰出人才。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形成了“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与“道器一体、专能两翼”的教学理念,确立了“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先后与全国各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政法机关都建立了合作关系和学生实习基地。聘请著名审判实务、检察实务届人士来校讲学,注重培养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
学校立足高端,秉承学术,贴近实务,致力于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学校强调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拓宽专业口径,着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法律思维与公共品质;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地位,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目前设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 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专业研究生高端精英教育规模居全国第一,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研院在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全国第一批法律史学、经济法、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点设于研院,全国第一个比较法、人权法、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点首创于研院,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本院,法学专业的第一个外国留学博士生出自本院。
中国政法大学同时是中国最早接收攻读法学专业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多年来,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其中包括中国大陆第一个来自台湾地区的法学博士和第一个外国法学博士,在长期的探索中, 学校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学国际教育培养模式,现在在法大学习法学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人数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为共和国培养了20余万各类人才,为中国法治建设培养了10余万卓越政法人才,学校毕业生共有7人和6人荣获首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职衔。法大校友活跃在全国各地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安全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机构。今后学校仍将是中国最大的法律精英人才的教育基地,仍将为中国的法制昌明、政治进步、社会繁荣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拥有世界最大的法学家集团,拥有中国一流的师资
学校构建了优秀学者胜出及其在国内外相关领域产生极大贡献力的培育机制,高学历、宽视野、多学缘、强能力、广影响的师资队伍成为国家法治建设主要依靠的力量。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实施以汇聚高层尖端人才为目标的“优秀人才引进工程”,以优化职称和年龄结构为目标的“岗位聘任工程”,以提升教师学历学位为中心的“博士化工程”,以拓宽教师学术视野为目的的“海外提升工程”,以促进学术风格交叉互动为目的的“学缘结构优化工程”,以强化实验教学师资为目的的“服务社会战略工程”,逐渐建设起一支拔尖人才与后起之秀相结合、国内一流教育背景与国际一流教育背景相结合、教学保障团队与科研创新团队相结合、老中青相结合,高学历、宽视野、多学缘、强能力、广影响的一流师资队伍。其中,拥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应松年等久富盛名的法学泰山北斗,几十位在国内外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一大批学术骨干和青年才俊。
国家法治建设更需要高水平学者为法治体系建设贡献思想理念,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为中华法律文化批判继承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形成提供学理支撑。学校一流师资队伍的主体部分构成了世界最“大”、中国最“强”的法学教育团队,人数多达416人。其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人,法学二级学会会长8人,副会长20人,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中理事以上115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7人,由他们组成的法律史、诉讼法、法治政府、中德法比较、中美法比较等15个学术创新团队,都在不同程度上引领着中国法学相关领域的研究方向。
截止至2012年12月底,学校专任教师821人,学生辅导员82人。专任教师中法学专业教师436人,法学以外专业(含公共课)教师385人;教授 248人,副教授 375人;硕士生导师586人,博士生导师140人;博士学位获得者521人,硕士学位获得者195人。 学校有5位终身教授: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有7人荣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人荣获“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称号;2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人荣获“高校青年教师奖”,11人荣获“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奖”;国家“千人计划”入选1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各1人,3人入选新(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3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4年权威出炉的中国政法类大学排行榜中, 中国政法大学排名第1。
2013年中国大学50强榜单中,中国政法大学全国排名第40。
2009年、2011年、2013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法学(此不含其他从属学科)排名第1名。
2012年度,教育部学科评估政治学全国位列第9名。
图书馆
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由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和昌平校区图书馆两个分馆组成,昌平校区图书馆有文渊阁和法渊阁两个馆舍。图书馆总面积为20390平方米。图书馆采用开放的借、阅、藏合一的管理模式,共有12个阅览室,2个电子阅览室,可为读者提供阅览座位近1500余个。两校区馆藏图书可通借通还。阅览室每周开放94小时,自习室每周开放112小时,网络资源全年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
职务 |
姓名 |
校长 |
黄进 |
党委书记 |
石亚军 |
党委副书记 |
冯世勇、高浣月、胡明 |
副校长 |
冯世勇、朱勇 、张桂林、张保生、马怀德、李树忠、徐扬 |
纪委书记 |
胡明(兼) |
历任校长
姓名 |
任职时间 |
钱端升 |
1952.8-1958 |
曹海波 |
1979.3—1982.12 |
刘复之 |
1983.2—1984.12 |
邹瑜 |
1984.12—1988.6 |
江平 |
1988.6—1990.2 |
陈光中 |
1992.5—1994.3 |
杨永林 |
1994.3—2001.9 |
徐显明 |
2001.9— 2009.2 |
黄进 |
2009.2— |
为彰显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表彰学校毕业生业绩,密切学校与海内外校友联系,同时增强校友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更多的校友紧密团结、同程共径投身国家建设。2014年5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杰出校友评选结果揭晓。
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杰出校友(共十人)
沈德咏 李玉臻 王广发 刘华 李伟斌 熊红文 彭雪峰 郑增茂 陈乐田 董皞
郑成思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成员
贺卫方 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王保树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马俊驹 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储槐植 刑法学、立法专家
陈瑞华 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建淼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浙江大学副校长、教授
王裕国 经济学家,西南财经大学校长、教授
王卫国 民商法学专家、中国法学会理事
高鸿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章润 法理学专家、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
陈卫东 诉讼法学专家、中国年度法治人物奖获得者
马怀德 行政诉讼法带头人、中央政治局法治讲座专家
曲新久 刑法学研究专家
薛刚凌 行政法学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组成员
袁曙宏 国务院法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龙卫球 民法学研究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
卞建林 诉讼法学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简福贻 香港大律师,全国人大代表
谭礌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学兵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
佟丽华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家力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许智慧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欧永良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伟斌 香港李伟斌律师事务所主任
彭雪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武晓骥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岳成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小炜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王广发 北京法政教育集团董事长
柯炳粦 厦门市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华 依文服饰董事长
陈乐田 广州市禾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佐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
赵景文 中国中信集团常务董事、副总经理
毛泽东主席为学校题写校名
毛泽东主席1952年为学校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题写了校名,其过程是这样的:1952年10月12日,学校首任校长钱端升先生写信给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同志,呈请毛泽东主席题写校名。钱端升院长在信中写道,“林老:北京政法学院为了镌制校徽及校匾事,拟恳求毛主席书‘北京政法学院’几个字。作为镌制校徽及校匾之用……毛主席工作繁忙,我起先本不敢将师生们的愿望上达。但我终于提出了这个请求,因为在沙滩北京大学的正门一向便悬挂着毛主席在一九四九年所写的‘北京大学’匾额,今后换上一个‘北京政法学院’的匾额,如果仍是毛主席的字,是可以继续显出沙滩这一地点的历史性的。请您考虑我们的请求,并请转陈主席。我们每一个人都热望我们校门所悬挂的匾额上和我们身胸所佩带的校徽上,仍有我们所热爱的毛主席所写的字。 十月十二日”
1952年11月10日,钱端升又写信给林伯渠,“林老:本月一日您告我,毛主席已允为我们亲书‘北京政法学院’数字,给了政法学子全体员生以无限的鼓舞。我谨代表全体员生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很盼望毛主席的字能早日给我们……”
1952年11月20日,钱院长又致信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齐燕铭同志。同年11月23日,林伯渠致信钱端升,“钱端升先生:毛主席给‘北京政法学院’的题字,已写好,兹送上,请查收。此致 敬礼 林伯渠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这样,毛主席为新诞生的“北京政法学院”题写校名就交付使用了。
邓小平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
中国经历文化大革命之后,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百废待兴,1983年,在中共中央提出“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中国政法教育中心”的指示下,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学校选校长,并为法大亲选北京昌平新校区,以支持学校建设。1985年,学校正式开辟昌平新校区,1986年邓小平同志为法大题写了校名。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带着对法治的崇高感奔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格物,首先应是一种推究和思维过程,因此,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要形成对法律的特定思维;其次它还包括“学以致用”的涵义,即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求真求实;
致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所有的学生树立公平、公正和正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培养出来的学生具备亲民、仕众、天下为公和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和强烈的使命感。
校花:玉兰花
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花是玉兰花,取其圣洁纯净,庄严清澈,凌寒馨香的特质,象征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严肃和人文等学科的温馨,各种学科相辅相成。
做法大人 守法大魂
一所大学的灵魂在于她的精神。建校以来,从沙滩红楼到小月河畔,再到军都山下,从百废待兴到百业俱兴,再到兴旺发达,学校历经坎坷,但始终向前,铸就了法大独特的精神品格和文化传统。
自诞生之日起,法大就承担起以卓越的人才培养和学术推进国家法治昌明、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与社会和谐的使命,尤其是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为己任。这种使命抉择,深深嵌入学校的历史命脉,使法大的成长始终与“法治中国”的发展休戚相关。在全体法大人的共同努力中,逐渐积淀了大家认同的法大精神:那就是“法治天下,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人文精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术精神;“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而不同、和谐发展”的团队精神。法大的精神有大气、大度和大爱的特质,这些精神已经浓缩在学校“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之中,镌刻在一代代法大人的心底里。
在法大精神的熏陶下,法大人形成了独有的特质,那便是“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的气度,“经世济民,福泽万邦”的情怀,“公平至上,正义优先”的价值观,“可夺法大名,不泯法大志”、“只向真理低头”的骨气,“凡我在处,便是法大”的身份文化认同等。这种以法治为理想、信仰和目标的使命特质,已经成为鲜明的“法大标识”。这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正是因为这些精神的激励和支撑,以及对这些精神的坚守和传承。法大人始终怀着对国家和社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中国法治建设。建校以来,中国政法大学共为国家培养了20余万名各类人才,广大法大学子无论走到哪里,始终践行法大精神,秉承法大传统,为建设法治国家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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