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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4238)。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点、重庆市建设行业技能岗位鉴定分站。2014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检查评估。学院创建于2009年4月,占地600余亩,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亿元,教学实训设备总值9700万元。学院全日制统招生达到10100余人。教职员工52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3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58人,硕士研究生331人。学院办学设施条件齐备,管理机构完善,教育教学正规有序,办学质量稳步提高,社会认可度逐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办学的规范化、规模化。
中文名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英文名
Chongqing Energy College
简称
能源学院
创办时间
2009年
类别
私立大学
所属地区
中国重庆
现任校长
刘大康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校训
厚德 笃学 铸能 思源
学校地址
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学校代码
14238
主要院系
能源工程系 石油化工系 土木工程系 工程管理系、电梯学院等
属性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类型
理工科

目录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4238)。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点、重庆市建设行业技能岗位鉴定分站。2014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检查评估。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学院创建于2009年4月,占地600余亩,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亿元,教学实训设备总值9700万元。学院全日制统招生达到10100余人。教职员工52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3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58人,硕士研究生331人。学院办学设施条件齐备,管理机构完善,教育教学正规有序,办学质量稳步提高,社会认可度逐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办学的规范化、规模化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办学宗旨,坚持“德才兼修、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素质拓展”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积极借鉴军事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坚持准军事化管理;实施“两个无缝对接”工程(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无缝对接、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无缝对接),打造特色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自2012年首届毕业生始,就业率均达96%以上,各专业对口率91%以上,学生就业满意度93%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3%以上。

全院师生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秉承“厚德、笃学、铸能、思源”的校训,积极进取,同心同德,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正朝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不断奋进!

办学实力

按照教育部对高等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要求,注重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学院现有物理、化学、电子电工、计算机等基础实训中心,拥有石油化工、油气储运、能源工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械工程等众多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拥有10668台(套)、3500余万元的实验仪器设备。学院还依托合作企业建设有能够满足所有专业学生实习实训需要的近百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依托全国、全军重点院校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的科技、人才和智力支持开展办学。学院沿承后勤工程学院20多年为地方培养人才的办学经验,培养适合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师资主要来源于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具有执教博士、硕士及本(专)科多层次教学水平,具有扎实、丰富的职业技能教学经验。学院现有师资300余名,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6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131人。师资队伍中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25人,1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多名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学院还从行业部门和企业聘请100余名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践教学兼职教师。高质量、高水平的师资,能让广大青年学子夯实理论基础、强化职业能力、领略大师风采。

办学特色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坚持“军地联合、校企合作、特色办学、质量建校”的办学理念,强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素质拓展”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积极借鉴军事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坚持准军事化管理;实施“两个无缝对接”工程(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无缝对接、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无缝对接),打造特色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

专业设置

随着国家能源委员会的设立,能源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的能源产业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机遇,同时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城市化进程的提速,我国的石油化工、建筑以及机械制造等产业也将持续升温。重庆,作为西部地区的工业重镇和经济中心,也必将形成以制造业、建筑业、石化业、能源业以及IT业为支柱的产业发展格局。能源工程、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机械工程等行业领域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已呈现出“井喷”式需求。

学院紧紧依托后勤工程学院国家重点学科油气储运工程,油气储运、应用化学、岩土工程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石油化工、土木工程、电力工程、能源工程等众多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水平学科,根据重庆、西部地区乃至国家产业之急需,开设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装饰艺术设计等热门专业。其中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等专业填补了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空白。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43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58人,硕士研究生331人。学院师资主要来源于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具有执教博士、硕士及本(专)科多层次教学水平,具有扎实、丰富的职业技能教学经验。学院还从行业部门和企业聘请100余名高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践教学兼职教师。高质量、高水平的师资,能让广大青年学子夯实理论基础、强化职业能力、领略大师风采

学科建设

学院以后勤工程学院强大的学科专业实力为支撑,紧贴社会需求实际,开设优势明显、就业前景好、社会紧缺的能源类、石油化工类、建筑类、机械类、电子类热门特色专业,所开设专业涉足油气储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能源应用、电力供应、工程建设等行业,多个专业填补了重庆市高职专业的空白。学院已与30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结成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院现有人文社科系、数理科学系、能源工程系、石油化工系、建筑工程系等5个系。根据重庆、西部地区乃至国家产业之急需,结合"打造低碳经济"的理念,专门开设了一系列符合社会需求、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如: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应用化工生产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工艺与管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园林工程技术、装饰艺术设计等。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等专业填补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空白的专业。

实训实力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坚持“军地联合、校企合作、特色办学、质量建校”的办学理念,强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素质拓展”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积极借鉴军事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坚持准军事化管理;实施“两个无缝对接”工程(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无缝对接、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无缝对接),打造特色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

学院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建成了9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0多个生产性实践基地。组织学生赴企业进行认知实习、生产体验性实习和顶岗实习,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同时,学院通过开展模拟招聘、创业大赛,开展专场招聘会、毕业生双选会等,为毕业生提供企业需求岗位,提高学生就业率。毕业生每年就业率均在98%以上,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学生可参加重庆市教委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上线考生经教委统一录取后,升入相对应的本科院校就读。

机构设置

党群机构

党委工作部

行政机构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国际交流处评建办)

招生处

财务处

后勤处

保卫处

实训中心

信息中心

图书馆

教学机构

电梯学院

高尔夫学院

能源工程系

土木工程系

能源设计与工程管理系

石油天然气工程系

汽车与信息工程系

基础教学部

现任领导

院长

刘大康,1955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院长。历任重庆机器制造学校教务科科长、校长助理、副校长,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等职。近年撰写的《三方联动,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当前三峡库区的产业发展现状与策略研究》、《社会公平的两个“底线”及其辨析》等10多篇论文发表在《中国高等教育》、《探索》等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参与了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其中《借鉴国际先进职教观念,探索与实践高职人才培养模式》获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获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副院长

刘亚平,汉族,陕西人,1960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历任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油料机械工程系教学参谋、系副主任、学员旅副旅长、训练部政治处主任、地方生大队政治委员、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现任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副院长。

郭玉龙,汉族,湖北省公安县人,1961年4月生,中共党员。历任59196部队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委员、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基础部副政治委员、地方生大队大队长,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等职。现任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副院长。长期致力于军队政治工作和军队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发表论文23篇。曾被评为“解放军总后勤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总后勤部基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

陈崚,汉族,上海市人,1954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专家库专家,重庆市工商管理培训评估专家库专家。历任重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处副处长、招生处副处长、后勤处副处长。重庆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正处级)。现任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副院长。长期从事高校管理工作,撰写论文17篇,其中《“入世”后成人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对策》、《工商管理培训使命与思考》、《新世纪成人高等教育探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的现状及问题研究》等11篇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退役国家级足球裁判员、多次受训国际足球联合会、亚洲足球联合会裁判技术讲师培训。现任中国足球协会裁判讲师,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裁判监督、教育部中国大学生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裁判讲师。

党委书记

汪伯洋,汉族,重庆铜梁人,1950年10月生,中共党员。历任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后勤自动化工程系政治委员、政治部副主任等职,党内曾任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自动化系党委书记、政治部党委副书记、院纪委副书记、院党委委员等职。现任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撰写多篇理论研究文章,其中,《搞好干部计划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获得总后干部工作研究优秀论文奖;《关于精神文明的调查与思考》获得《后勤政治工作》杂志优秀文章;《关于新形势下院校思想政治建设面临矛盾的调查与思考》获全军优秀政工调研成果奖;《坚持红岩精神育人,拓宽政治教育途径》、《红岩精神育人的政治教育模式与实践》获全军教学成果一等奖,并在“重庆社会科学丛书”《探索与创新》上公开发表。

馆藏资源

学院图书馆创办于2011年 10月,现面积达1800平方米。图书馆设有社科图书及期刊阅览室(博学楼1104)、专业图书及期刊阅览室(博1205)、电子阅览室(博1207)、报纸阅览室及自修室(博1209)、流通书库(博1101、1102、1103、1106、1107,流通书库的图书同时供读者借阅)、基藏书库(博学楼1108、1109),基本藏书库图书作为长期保存和供读者查阅)。图书馆现有藏书40万余册,阅览室有436个座位。每年订购报纸12余种,期刊杂志303种。图书馆建设有自己的局域网,实现了图书的信息化管理,能满足在校师生借还图书资料、阅览报刊杂志的需要。

目前,图书馆有多种数字资源,其中:

1、超星电子图书:有3.5万余册。

2、万方数据库资源: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全库7600种期刊、2600余万篇;《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论文105367篇;《中国学术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论文64951篇;《中外标准数据库》最新标准2000条;万方视频数据库(镜像版)最新视频20000分钟;还有《中外专利数据库》、《学者数据库》、《科技成果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资源。资源总量达到。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院校国标码为14238。

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批准成立时间及单位:学院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九条  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面向全国二十七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协调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也可认可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九条  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我院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将发给由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办学条件

第二十一条  学院是重庆市高职单招试点院校,拥有国家级职业鉴定所。占地600余亩,位于重庆西部新城核心区、重庆“半小时经济圈”、重庆城市副中心——重庆市双福新区,毗邻重庆交通大学。目前设有能源工程系、石油化工系、油气储运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系、工程管理系、基础系等8个系。全日制统招在校生近8000人。

 第二十二条  学院师资主要由具有后勤工程学院执教博士、硕士、本科等教学经历的专家教授;具有行业、企业从业背景,拥有丰富工程经验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国家重点大学毕业,具有良好学识,拥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中、青年教师构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00余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2人,“双师”及双师素质教师120余人,教师硕士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6.7%。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拥有7273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4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800余台;基本形成了能源工程、电力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石油工程、机械工程、汽车工程、电子工程、建筑工程、营销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公共基础类等12个实训中心,所属实训室共计110个;满足所有专业学生实习实训需要的100余家校外企业实习实训基地。

第七章 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

(一)“前置式”新生奖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3000元/生)、共青团中央光华科技基金新生助学金(2000元/生)、企业新生助学金(标准为500元/生)

(二)在校生国家、学院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企业奖助学金(500-3000元/生。年)

(三)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以上各项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暂定:普通类9800-10500元/学年;艺术类11000元/学年(具体分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市招考信息报)。书费500元/学年(预收、按实际书价收费,多退少补)。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元/年。

第八章 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重庆能源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院电话:023—68576066、68579099、68597011、68597022、68597033、68597044。学院传真:023-68579099。学院网址:www.cqny.net。

就业情况

 学院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始终将学生的就业以及今后的职业生涯规划做为首要的工作。为此,学院专门设立了就业指导中心,旨在为同学们今后走向社会,面对就业进行针对性的引导和规划。在这里,同学们可以获得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跟踪等众多的服务和信息。

学院还结合社会企业、行业发展的需要,打造“校企共育”实习就业直通车。努力开拓就业市场,了解企业用人需求,针对企业特点,与企业共同商讨学生课程培养体系,参照行业人才标准要求进行量身培养。学院目前已与中石油、瑞士西卡、西子奥的斯等世界500强企业,重庆能投集团、山西阳泉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香港中新集团、山西三维集团、重庆龙湖地产等上市企业,北京解放军301总医院等军队单位,共300余家企事业单位形成战略合作,成为众多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对口培养基地。为学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生实习、实训以及就业搭建起广阔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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