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
- 中文名
- 三亚学院
- 英文名
- Sanya University
- 简 称
- 三院(SYU)
- 创办时间
- 2005年
- 类 别
-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学校类型
- 综合
- 属 性
- 海南省三亚市共建高等院校
- 所属地区
- 海南三亚 现任校长陆丹 主管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 校 训
- 自立更生,合力更新,有容乃大,不懈则优。
- 校 歌
- 《成功是欢乐的海洋》
- 专职院士
- 2 人
- 主要院系
- 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国际酒店管理学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与文化产业学院,音乐学院,社会发展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
- 学校地址
- 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
- 学校代码
- 13892
目录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创办于2005年。陆丹任执行院长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海南大学的独立学院,是由吉利控股集团李书福先生资助的、中国热带滨海城市第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
学院的发展 得到了海南省各级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展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 省委汪啸风书记、
三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由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沃尔沃汽车公司董事长李书福先生出资建设。学校位于国际著名旅游城市三亚,环抱古人类文明遗址落笔洞,自然风光与人文古韵完美交融,写意生态、和谐校园。
三亚学院始终致力于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2004年筹建以来,在海南省委省政府、三亚市委市政府的全力呵护下,秉持“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办学使命,立足本土、放眼国际,服务国家、因应社会、创新创业、卓越争先,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2010年即已形成在校生两万人的本科办学规模。学校当前发展主动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和南海开发,架接大学梦与“中国梦”,提升品质,追求卓越。
学校总占地面积3000亩,建筑总面积51.7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入超13亿元人民币,拥有学术交流中心、艺术中心、实验中心、计算机中心、标准游泳池、高尔夫练习场、现代体育场、风雨运动场以及篮排网球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设施,为广大学子提供了宜学、宜居的条件。学校目前拥有两个高科技图书馆,其中建筑面积约为3.2万平方米的书山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印刷型藏书为基础,增强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功能,更好地服务新科技环境下生活成长的年轻读者。
目前,学校设有14个教学学院和1个教学部,开设59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涉及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农学、
陆丹(党委书记、校长):负责学校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党建工作、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管理政策研究室、组织部、校办、财务处,分管党办、各学院党总支;协调后勤保障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协调信息协调工作、运行保障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沈建勇(党委副书记、学务长):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学务工作、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宣传工作、维稳工作、设备工作;分管招生就业处、学生事务中心、新闻中心、校团委、保卫处、设备处,协调各学院党总支、社区。
洪艺敏(副校长、教务长):负责本科教学工作和学科建设工作,负责教学一体化工作、教师评价工作以及研究生培养工作;分管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评估院、研究生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学务协调中心,协调各学院教学工作。
刘晓鹰(副校长):负责科研工作、图书馆工作以及校内协同体工作;分管科研处、图书馆,协调各学院科研工作。
车怡(副校长、人事长):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国际合作工作(国际协同体建设工作),分管人事处、外事处,协调组织部、各学院人力资源工作、各学院国际合作工作。
顾斌(校长助理):负责校企协同体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工作(协调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网络教育及网络教育开发工作;协调招生就业处,协调各学院网络教育工作。
贾朋社(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负责校教育工会工作、依法治校工作、资产工作、校友会以及校友基金会工作;分管校工会、二级单位分工会、资产处,协调政策研究室。
牟维莲(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分管校纪委。
(截止时间2015年8月)
社会学(专业代码030301)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学的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熟悉社会调查的基本特点和要求,具备较强的调研实践能力和数据资料分析能力,了解国内外应用型社会学的发展状况与前沿知识,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调查部门及各类公益性团体等从事调查研究、政策分析、评估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
2010年,学院15篇论文入选由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旅发委、省社科联和海南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国际旅游岛建设系列专题征文与成果推介”活动论文结集成《国家战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一书。2010年7月,
校风:豪气、大气、正气
豪气: 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事业目标面前,常存困难、障碍与条件不完全具备,因此要不畏困难,不畏艰难险阻,豪气就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是干部不懈进取的积极态度与行为方式(不是无进取目标、随大流苟且度过、小富即安,或理论空洞、懒于实践、疏于操作,或患得患失)
大气: 做人做事总会遇到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奉献与名与利的关系,大气就是不论做人做事都要看长远,顾大局的人生大智慧(不是只顾眼前,捞现成、怕吃亏、凡事过于计较)
正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鼓励竞争,鼓励个人依靠自己的智慧、力量与勤奋去取得事业成功和个人的合理报偿,然而在进取过程中总会遇到与法律、与公德、与人类良知发生交叉甚至冲突的地方,正气是在人生与事业交叉过程中尊重原则,尊重组织,尊重他人(在本院职业行为是两个尊重),是与人为善,是敢于承担责任。
校训:自立更生、合力更新、有容乃大、不懈则优
“自立更生”、“合力更新”、“有容乃大”和“不懈则优”作为校训是在现代社会两种价值走向中把握一种适度,也可以将之理解为对儒学渊源易经中两个命题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内化。
办学使命:
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
育人理念:
引导学生践行“走进校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走向社会”;引导学生学会上岗、上梯阶的竞争策略,培养学生受社会欢迎、有社会责任担当的综合竞争能力;引导学生、方便学生“愉快学习、自主成长”,在课堂内外全方位引导学生、培养学生形成工具、专业、人文、人格、行动力五个基本素养,形成健康人格和生涯发展的五种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轮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英语、俄语、日语等三个专业按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两个专业按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两个专业按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休闲体育、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3950px、男生身高在4250px以上的考生;请与未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要求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在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的60%和文化成绩的40%之和,根据换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在生源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也未组织校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取得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体育类专业16000元/生/年;美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音乐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9000元/生/年。具体各专业学费按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建立诚信档案,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第二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三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三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书福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在40%以上;
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求学中的经济困难。
第二十二条 退费办法: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我校联系,我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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