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 中文名称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 所属地区
- 江苏南京
- 高校隶属
- 江苏省教育厅
- 院校类型
- 理工类
- 学历层次
- 本科
- 创办时间
- 1999年
- 院校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 院校网址
- https://jc.nuaa.edu.cn/
目录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系、英语系、经济系、管理系、民用航空系、艺术系、土木工程系、基础部、车辆工程系11个系(部)和教学实验中心、终身教育学院13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聘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国内外著名高校的教授作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引进培养一批专职教师,建立一支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教学水平高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基础与专业教学实验设备先进,工、经、管、文各类实验室功能齐全,各专业依托南航,办学基础雄厚。
学院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和教学合作,与
学院以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创新育人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次(机类、电类工科基础强化班、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丰富知识、培养才干、锻炼能力提供充分的空间和舞台。学院教育教学质量高,针对优秀生的各种培养措施得力,学生在各类国家、省级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制作大赛中成绩优秀。
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考研率、出国深造率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2011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6.65%;2012 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03%,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92.94%,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11%,2014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25%。
2010年,南航金城学院获得全国“首届中国创新榜样”荣誉称号和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1年11月,南航金城学院获得江苏省“最受欢迎的独立学院” 荣誉称号。2012年4月,作为江苏26所独立学院的杰出代表,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江苏分院落户南航金城学院。2015年2月,南航金城学院获得江苏省江苏省民政厅授予的“5A级社会组织”,是唯一一家获得5A级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是全省第一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2015年5月,南航金城学院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这也是迄今为止江苏省第一所被授予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遵循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院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划,增加调档数。
3.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4.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安排专业时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专业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专业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5.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1803招生代码相关专业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BC(两门选测科目中任一门达到B即可)、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我院1852招生代码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C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江苏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采取“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进行排序投档安排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6分、4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6.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余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7.我院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会计学(CIMA班)专业考生除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外,要求英语基础较好,同时报考该专业应能够负担本专业相对其他专业较高的培养和考试费用。
8.2015 年我院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省普通类以单独代码1852进行招生(其他专业在江苏省招生代码为1803),江苏考生须正常参加文科或理科高考,同时参加江苏省空乘类专业联考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后,可以在本三批次我院1852代码填报该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产品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二个省份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四川、重庆、辽宁六个省市招生,其中江苏、安徽两个省份的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浙江、四川、重庆、辽宁四个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合格方可报考。
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15年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并在各省相应批次、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进档后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产品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5%、文化成绩占3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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