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中文名称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所属地区
- 广西南宁
- 高校隶属
- 广西自治区工信委
- 院校类型
- 理工类
- 学历层次
- 专科
- 创办时间
- 1951年
- 院校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 院校网址
- https://www.jgy.gx.cn/
目录
1951年5月 广西省行政干部训练班
1951年10月 广西人民革命大学
1954年1月 广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
1974年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七干部学校
1979年4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干部学校
1983年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院具有完备的综合办学条件,拥有覆盖校园的骨干网络、大容量光纤接入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多功能教学厅、多媒体教室、会计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校外实习培训基地等现代先进的教学设施。学院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并且配备现代化的管理系统和电子阅览室。学院建有舒适的学生公寓、洁净的餐厅、标准的田径运动场......
学院现设有会计系、财税金融系、工商管理系、贸易经济系、土木建筑系、信息管理系、文化与传播系、外语系、公共管理系、计算机系以及公共课部、社科部、继教部等13个教学系部,1993年开设成人本科专业,现有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22个,普通专科专业45个,分布在社会学科(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人文学科(文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6036人(本科886人,专科5150人)。
学院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8人、副高级职称114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160人,其中博士21人;“双师型”教师164人;聘请了91名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学院建有教育部“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和“全国农村信息化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建立了38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和6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拥有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个,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门;近年获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图书馆藏书已超过71.28万册,另有纸质期刊557种、电子期刊5810种。学院拥有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研究基地2个(“语言文字、文化信息研究中心”、“广西-东盟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研究中心”),广西高校科技服务平台1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研究中心”),广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院士工作站1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1个;近年获厅级以上科研课题314项,其中国家级11项、省部级52项;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约2982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94篇;出版著作、主编教材99部;近年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共223项,其中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7项,包括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5项;学报被评为广西十佳学报、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55.09亩,其中现校区314.88亩,基础设施完备、教学设施先进、生活设施便利、服务设施健全;新校区建设被列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已全面启动建设。
学院以主动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为天职,大力推进校政、校地、校企深度合作,紧扣地方特色、面向社会需求,全面拓展服务广西的渠道和空间,系统构建服务广西的机制和平台,积极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地市决策和各级各类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自2010年起,学院连续四年获得广西党委政府重大课题研究招标课题共6项,凸显了服务广西的特色和优势;主持自治区工信委委托项目“广西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等多个项目及与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等合作研发“黄金水道航运北斗/GIS智能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等多个项目。学院还是广西各级各类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承担了广西国有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统考培训、“一长三总师”轮训、党委书记及政工干部培训、工商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市县经委(财委、农委、建委)主任任职能力培训等任务,近年来,承担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培训、经济体制改革培训、工商管理职业资格培训、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全区中小企业培训工程等培训工作。
学院的办学成就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全国工商管理培训质量优秀院校”、“全区优秀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和谐单位”、“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首府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英语专业限英语为应试语种,报考我院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需参加户籍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3、我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且经省(区)招生办批次投档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4、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即对于出档到我院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如某些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5、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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