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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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学研究包括经济、社会、法律、管理、环保等领域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等,以及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应用价值和政府政策参考价值的内部研究、对策研究成果。
面向全国
软科学研究
1、重大项目
2、面上项目
3、出版项目
1、组织和自由申报项目皆由各部门、地方归口单位组织进行,不接受项目申请单位直接申报的材料。
2、组织和自由申报项目皆围绕《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年度项目指南》进行。
以当年对外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为准。
1、项目申报负责人只能为1人,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重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并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资格。
2、项目申报负责人按照《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年度项目指南》的要求,填写《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并经承担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将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须列出本部门、地方的项目清单)和各申请书(1式3份,至少有1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科技部。同时,各地方、各部门确定的申报项目必须通过中国软科学网站的“项目申报”网页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请先与归口单位联系,由归口单位对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和所申报项目的内容进行初审。获得正式的登陆名称和密码后,在网上填报,填报完毕后通知归口管理单位,由归口管理单位进行网上审核。对于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除保密项目外,对未进行网上申报或未报送书面材料的,或未通过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的,或书面《申请书》与网上《申请书》不一致的申报项目,科技部不予受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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