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 中文名称
-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 外文名称
- Kunlun College of Qinghai University
- 简称
- 昆仑学院
- 创办时间
- 2004年
- 主管部门
- 青海省教育厅
- 学校类型
- 综合
- 学校属性
- 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 类别
- 独立学院
- 校训
- 志比昆仑,学竞江河
- 主要院系
- 基础科教学部 理工学部 经管学部 体育学部
- 学校校址
- 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
- 所属地区
- 中国 青海
目录
学校建立了工学兼修制度,积极推进“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在全院范围开设“金工实习”课程,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在青海省内率先推行了“交互式”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坚持实施因材施教,进行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分级教学。学院积极开展校际合作,学生可以通过“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到美国交流学习以及攻读硕士研究生,可以到台湾万能科技大学等台湾地区的学校进行交换研修。
2012年被西宁生物科技产业园评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2014年被西宁市政府评为西宁地区“花园式”单位。
2010和2011年,学院学生连续两年在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应用大赛中获二等奖;2012年,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和优秀奖,在创就业能力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在“青海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获二等奖和优秀奖;2013年,在“青海省首届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青海省首届大学生物理建模竞赛”中,学院学生均有获奖;2014年,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赛区二等奖,在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在“青海省第一届大学生生态文明建设创意作品大赛”中获三等奖。
2010年荣获“青海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荣获“青海省普通高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学院党委被评为“青海省高校院系优秀班子”,2014年被有关教育机构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
2002年,青海大学向省教育厅上报《青海大学关于筹建二级学院的申请报告》,申请筹建二级学院。
2003年2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青海大学筹建二级学院的批复》,根据文件有关规定,2003年2月青海大学与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协商共同试办二级学院,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2004年2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对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确认通知》。
2004年3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我院成为我省唯一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2004年7月,学院开始招生,在青海大学主校区办学。
2009年9月,经青海大学本科教学资源整合,正式搬迁至现校区,形成两校区办学格局。
校徽
以“青海大学”的英文字母“Q”和“U”为主要构图元素。其中红******案犹如初升旭日,象征朝气蓬勃、蒸蒸日上; 蓝******案形同飞翔之鸟,寓意展翅高飞、鹏程万里。整个图案简捷明快、内涵丰富,展示出青海大学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校训
志比昆仑 学竞江河
切青海地域特点。立德立志如莽莽昆仑崇高俊逸、超凡脱俗;求知求学如长江黄河奔流不息、百折不回、汇纳百川、源远流长。
2012年有专任教师210人,折合教师数218.5人,在校生折合数3119人,生师比15:1。
专任教师分类构成表
类别 | 教师数量 | 比例 | |
职称 | 正高级 | 16 | 7.6% |
副高级 | 100 | 47.6% | |
中级 | 63 | 30% | |
初级 | 31 | 14.8% | |
学位 | 博士 | 6 | 2.9% |
硕士 | 78 | 37.1% | |
其他 | 126 | 60% | |
年龄 | 30岁及以下 | 35 | 16.7% |
31-40岁 | 99 | 47.1% | |
41-50岁 | 68 | 32.4% | |
51岁及以上 | 8 | 3.8% |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选拔新生。
1、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2、各专业对相关科目无要求且不加试。
3、学校承认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优惠、照顾、加分或降分政策。
4、学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决定其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5、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6、进档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1、学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青发改函[2004]112号)执行,各专业每生每学年9800元。
2、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九、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一)奖学金
1、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8000元/年·生。
2、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5000元/年·生。
3、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各科平均成绩评定,奖励额度1000~2500元/年·生;单项奖学金是为在专业技能、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设立的奖项,奖励金额依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奖励额度500~1000元/年·生。
(二)助学金
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三)助学贷款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已经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获8000元/年贷款额度,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勤工助学
学院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文秘辅助岗、图书馆图书管理岗、教学管理部辅助岗、健身馆管理岗、微机室管理岗、餐饮公司管理岗、公寓公司管理岗、学生资助辅助岗等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
邮政编码:8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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