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
- 名称
- 广西财经学院
- 简称
- 桂财院
- 创办时间
- 2004年
- 类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财经
- 属性
- 区属高等院校
- 所属地区
- 中国广西南宁
- 现任校长
- 夏飞
- 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校训
- 诚以修身,信以立业
- 学校地址
- 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 学校代码
- 11548
目录
学院党委书记:
学校前身为1960年成立的广西商业专科学校(1962年9月更名为广西商业学校)和1963年成立的广西财经学校。
1970年,广西商业学校与广西财经学校合并为广西财贸学校;
1972年,广西财经学校分离出来并独立招生,广西财贸学校恢复为广西商业学校;
1984年,在广西商业学校基础上组建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985年,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成立;
2003年,广西财经学校并入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商业技工学校(成立于1979年)并入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004年5月经
学校现有明秀校区、南校区、相思湖校区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94.1965万㎡,校舍建筑面积37.6119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7824万㎡,学生宿舍面积10.1654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270.55万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4952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9201个,纸质藏书131.23万册,数字资源量13356GB,电子图书资源810GB,各类教室391间,其中多媒体教室64间;校园网覆盖全校,网络接入信息点6300个。
学校有教职工1199人,其中专任教师78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90人,占专任教师比例为62.18%,正高职称74人,副高职称203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比例为35.15%。拥有享受
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最早源于2004年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与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后成立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和经济系。2011年,学校实行二级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与经济系经调整后成立了经济与贸易学院。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100余人,教职员工66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4人,讲师30人;博士16人(含在读博士2人),硕士47人。学院设国际商学系、经济学系和管理学系,开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国际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六个本科专业,同时继续保留国际商务专业专科招生。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与积淀,学院在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特色明显,现有国家级建设特色专业1个——
图书馆是广西财经学院信息资源与服务中心。近年来紧密围绕学校教学与科研需要,持续进行信息资源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拓展、完善图书馆信息服务功能,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信息资源服务。
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系统现由南宁明秀校区图书总馆、南宁相思湖校区图书馆、防城港校区图书馆组成,馆舍面积达4万余平方米。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已逐步建立起以经济管理类文献为重点、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截止到2013年6月,现有馆藏纸质文献149万多册,电子文献总量已达20tb。
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一贯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育人”的办馆理念,建立了以文献借阅、参考咨询与信息服务、读者教育和培训为主要内容,融知识学习和服务育人为一体的“服务学科、服务学风、服务学者、服务学生“的四服务体系。
当前,图书馆管理领域的新理念、新技术不断出现,而随着广西财经学院向着办好优质本科教育、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创新型本科院校的目标阔步迈进,广大师生对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服务的期待也越来越高。在新的征程中,图书馆将继续密切配合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发展,紧跟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前沿,不断创新图书馆的资源建设、读者服务、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改善读者学习和研究环境,为早日实现将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建成数字化、开放式、服务型的区内一流大学图书馆的战略目标而不懈奋斗。
校训
诚以修身 信以立业
校徽
社团协会
学院新青年协会原名新青年学社,是直属于院团委和思政部共同领导下的学生社团,协会宗旨是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校园文化,增进同学间情感交流,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协会活动主要有:百科知识竞赛、莲湖一席谈、时政辩论赛等。
学院学生职业规划与成才协会,是在校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领导下的一个群众性组织,协会宗旨是致力于提升学生发展能力,与各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全心全意地为广大同学提供就业服务,立足校园,面向社会、规划未来。
学院联想idea精英汇,是一个挂靠在文化传播学院为指导,且面向全校,打造求创新、求合作、求发展的校级社团,社团宗旨是塑造高校学子最核心的竞争力,培养国家最需要的社会精英。
学院书画协会,是校团委、校社团总会指导下的一个校级社团,协会宗旨是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挖掘学生艺术潜能。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按总分(含加分)—总成绩(不含加分)—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5、对报考涉外专业考生的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6、美术类本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省(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我校志愿方可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 % +专业考试成绩×6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政策为准。
7、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8、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
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105分)以上;高职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总分的50%(如按150分满分,须达到75分)以上;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
11、非外语类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12、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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