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
- 中文名
- 台州学院
- 简 称
- 台院
- 创办时间
- 1907年
- 类 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综合
- 属 性
- 省属普通高校
- 所属地区
- 中国浙江台州
- 现任校长
- 龚建立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校 训
- 澡身浴德、修业及时
- 主要院
- 人文学院、经贸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等
- 学校地址
- 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 学校代码
- 10350
- 主要奖项
- 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目录
根据2014年9月学校及阳光高考官网显示,该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开设了41个本科专业。
学院 | 专业设置 |
---|---|
人文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性、综合性、高教性”的办学定位,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在各类省级以上竞赛中屡创佳绩,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4%左右。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 一、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并结合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龋。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护理学(助产方向)限招女生,其余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录取具体方式: (1)调档比例:浙江省按100%-105%以内调档,省外按100%-120%以内调档,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严格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相关规定。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平行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投档的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参考志愿的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录取的考生,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若第二专业志愿仍无法录取则依次按其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投档,若以上六个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则转入专业调剂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总分和单科成绩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录取过程中以投档文化成绩为主要根据,结合考生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照相关科目及外语单科成绩,结合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龋对于有优惠加分的考生,优先予以录取,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5)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加试要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在100分以上。其余专业录取新生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如个别专业录取未满,则学校申请优先调录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7)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使用该省的联考成绩;湖南、湖北、江西艺术类招生由学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均按综合分(专业成绩×7.5×60%)。 附件列表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同义词暂无同义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