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中文名
-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创办时间
- 1925年
- 学校代码
- 13023
- 类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高职高专
- 所属地区
- 浙江杭州
- 现任校长
- 赵峰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校训
- 求真、博爱
- 学校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81号
目录
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创建于1925年。
鸦片战争后,英帝国势力渗入杭州,于1881年在杭州创建广济医药专门学校(广济医专)。
1925年“五卅”惨案后,部分爱国的广济医专师生于本市刀茅巷脱离广济医专另立门户,后成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郑企因任校长,这是学校之雏形。
学校于1937年11月迁至
校训——求真、博爱
"真"是指自然界的根本法则" 。“求真”就是尊重科学、追求真理。
“真”也是指社会的至高境界。“求真”即尊尚真诚,做“学以至理、行以至诚”、 求真务实的人。
博爱是指医学以“仁”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医学就是要培养“博爱互助”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博爱奉献的“敬业精神。作为一名医学事业者,只有具备 “爱众亲仁”品德,才能真正实践“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学校的宗旨。
校徽
标志创意来源于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和造就具有诚信博爱、创新求真理念,德医双馨的高素质医学人才的崇高使命。
标志中鹰羽状的卷叶构成柔和舒展且富于自然感的环形摇篮,一只成长健康、振翅待飞的鹰充满憧憬,将飞向蓝天迎接新的征程。
标志整体造型中的各元素及其它们内在关联的构成,寓意一代代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将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这所新兴的高等医学学府里茁壮成长;阐释了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的崇高使命。标志采用的构图元素和色彩并由此构成的图形,线条流畅,充分体现了医学院校的特点。她寄语于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诚信博爱、创新求真的精神。
党群
纪委
党委办公室
组织宣传处
学生工作部
人武部
团委
工会
机关党总支
临床医学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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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系党总支
药学系党总支
护理系党总支
基础医学部党总支
医学影像系直属党支部
人文社会科学部直属党支部
体育与军事教育部直属党支部
离休直属党支部
退休直属党支部
行政
校办公室
人事处
教务处
科研处
学生处
财务处
综合管理处
保卫处
监察审计室
招生就业处
发展规划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
教学、教辅
临床医学系
检验系
医学影像系
公共卫生系
药学系
护理系
基础医学部
人文社会科学部
体育与军事教育部
继续教育学院
图书馆
信息发展中心
附属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
院系设置 | 具体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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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系 | 学校占地面积667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多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400余人。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卫生监督、健康管理、药学、护理、助产等13个专业,其中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省高等教育重点专业,临床医学、药学2个专业为省级优势专业,药学、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等5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临床医学专业获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38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9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度团队促进计划项目
学校建有国家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考官培训与考试基地、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浙江省基层卫生研究中心、浙江省学校卫生保健指导中心等面向行业的培训和研究机构,开展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研究、乡村医生、基层卫生管理干部等培训工作以及学校卫生保健的指导工作。学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 学校积极开展与国外相关院校的合作交流,与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男女不限。 4、录取具体方式:对于进入学校最低投档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7、定向培养招生:经省卫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批准,受杭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人民政府、绍兴市人民政府委托,学校为杭州市、温州市、台州市、绍兴市定向培养临床医学(社区医生)专业专科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杭州、温州、绍兴、台州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户籍,参加全省统考,按以市为范围的户籍所在地生源定向招生,该专业放在浙江省理科第三批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的基础上,还需要与当地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省考试院在已与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户籍、志愿和考试成绩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定向生毕业后,到所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 8、身体健康要求:报考学校的考生在体检方面有具体的要求,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不能录取外,“色弱;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等均不能录取到学校医学及药学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不宜就读学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另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报考学校护理专业和药学专业,在毕业就业时可能会遇到一定的困难。详情请参照浙江省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报考学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检。 附件列表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同义词暂无同义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