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 中文名称
-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 地址
- 重庆市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号
- 创办时间
- 2007年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教育部代码
- 14267
- 办学层次
- 高职专科
- 办学类型
-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 学习形式
- 全日制
- 办学性质
- 民办
目录
学院坚持走“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创建全国交通类一流的高职院校和“校风优、教风优、学风优”的三优高校为目的。
学院推行的“百名专家进课堂、百名教师进企业”的“双百”工程密切了产教融通、校企合作。引进
学校内拥有全国居首、面积1.8万平方米的道路桥梁施工模拟现场,3万平方米的筑施工模拟现场,4.5万余平方米全国校内理实教学最大的机械实训中心,1500平方米的物流实训中心,与
学院与
1、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2、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学院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进档后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再考虑单科成绩、特长等其他因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根据学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不愿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6、空中乘务专业认定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若无联考的省市,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斜视、色盲、色弱。 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5cm之间。优先录取学院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者。航海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其它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招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8、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结束,备案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上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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