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春美
- 姓名
- 雷春美
- 性别
- 女
- 出生日期
- 1959年1月
- 籍贯
- 福建福安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畲族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入党时间
- 1978年2月
- 毕业院校
- 厦门大学
- 学历学位
- 经济学硕士
- 参加工作时间
- 1975年7月
目录
1975.07——1978.02,福建省福安县松罗公社后洋大队插队知青;
1978.02——1982.02,在福州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
1982.02——1988.10,福建省闽东电机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第四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1988.10——1989.07,福建省闽东电机厂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1989.07——1993.03,福建省宁德市(县级)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1.06——1993.03,挂职福建省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1993.03——2001.09,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兼省青联副主席、主席(其间:1996.05——1996.12,在国家财政部条例法规司挂职任副司长;1997.09——2000.07,参加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0.08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1.09——2002.05,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兼省青联主席、名誉主席;
2002.05——2005.06,福建省福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2000.03——2003.01,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5.06——2005.11,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5.11——2008.04,福建省龙岩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4——2009.02,福建省南平市委书记;
2009.02——2011.12,福建省南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2——2012.01,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2.01——2015.01,福建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5.01——2019.01,福建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9.0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三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届省委候补委员,第七届、八届省委委员,第九届、十届省委委员、常委。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第八届省政协常委,第十届、十一届省政协副主席,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9年1月1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选举,雷春美当选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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