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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中文名
湖北警官学院
英文名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简    称
湖警
创办时间
1949年7月
类    别
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
政法
属    性
省属高等院校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现任校长
曹诗权
主管部门
湖北省公安厅
硕士点
2 个
校    训
德才兼备 文武双全
主要院系
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等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86号
学校代码
11332

目录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1955年被公安部确定为“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8个教学部门、2个教辅部门和15个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分别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等系部组成,教辅部门包括实验中心和图书馆。

专业设置

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法学为基础,以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为主干,理、工、管、文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开设有

本科--侦查学(公安专业)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强,系统地掌握刑事侦查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海关、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执法、司法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包括:

校徽

校徽校徽










校训

德才兼备    文武双全

校风铭

团结紧张    严肃活泼 

崇文尚武    朝气蓬勃 

人杰校美    师生亲和 

规范有序    创新开拓

师风铭

身正学高    博识多闻

传道授业    温故创新

为人师表    奉献至诚

教战相长    自省自尊

学风铭

志存高远    诚实坚毅

厚德明法    怀仁取义

尊师爱友    治学严谨

知荣明耻    自强不息   

现任领导(截至2015年7月)

党委书记、院长--曹诗权

学院现有校区4个,校园面积1248亩,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31514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48006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93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教师162人,其中“湖北名师(高等学校)”1人,首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知名专家学者26人为兼职教授,高、中级警官60余人为实战教官。“升本”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4000人,现实际在校生4503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47人、专科生152人,“招改”试点[[i]]学生259人,全日制自考助学生1745人。

数量与结构

1、生师比

学院现有在校生5627人,专任教师260人,近三年外聘教师、地方公安机关上派教官累计62人,生师比为21.04:1,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学院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除部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合班上课外,均实行小班授课。

2、队伍结构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学院教师队伍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160人,占总数的61.5%;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93人,中级职称14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总数的45%,主讲教师占总数的90%以上。

学院注重建设具有行业特征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制定《湖北警官学院2012-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标准(试行)》、《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了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现有双师型教师2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9%,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和实践实务水平同步发展的双师型、应用型教师队伍。

学院坚持教师教官双向交流制度[[i]],贯彻执行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2002年以来,每年安排教师到公安机关进行为期1~2年的锻炼,直接参与相关业务工作,选聘基层公安机关实战经验丰富且能胜任教学的优秀教官到学院任教,累计下派教师68人(次)、上派教官74余人(次)。

学院创新教师警务实践模式。原创性地实行了“三级平台、五种类型、十种方式、六个一” [[ii]]的教师警务实践模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3年组织百名教师利用暑期参加警务实践。

教育教学水平

1、师德水平

学院先后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风铭》、《湖北警官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学院认真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iii]]、省公安厅“从严治警十条规定”等纪律规定,从日常行为入手规范学院师德师风。通过举办“做一名公安院校的优秀教师”、“身正为范树形象”和“我是警察”等专题培训班,加强专任教师和学生管理干部的师德师风建设。

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显成效,多名教师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优秀教育训练工作者”、“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公安部优秀教师”、“湖北名师(高等学校)”、“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近三年,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 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2、教学水平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学院注重教学过程管理精细化,保障和提升教学行为规范化水平。制定了《湖北警官学院教学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教师领会掌握,以教学督导、学生课堂反馈等制度强化落实。

根据公安部统一开展的“三基”[[iv]]建设、“大练兵”[[v]]活动的工作部署,学院组织开展了“教学大练兵”活动,教师全员参与,从站稳讲台的基本功入手,苦练内功,提升教学技能。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对教学的指导、监督、整改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施教学名师示范课、青年教师公开课,举行院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件竞赛,举办全省公安基层教官教学技能与经验交流班。在2012年首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学院4名参赛教师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学院提倡教师紧跟信息化时代知识生产和传播新趋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专业思维方式的形成、致思路径的拓展、分析思考能力与动手操作能力的养成。

教师培养培训

学院制定《湖北警官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暂行规定》,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以学历学位攻读、访学研修、岗前培训、短期培训等方式开展教师进修培训,并从经费、管理、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支持。开展校局合作,依托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建的科研基地、实习基地和“李昌钰工作室”国际合作机制,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形成了特色。在具体工作上,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诸环节的衔接、配合和相互促进。

认真贯彻落实

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7项,发表学术论文3382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28篇,出版专著、教材199部,有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5425万元,设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等27个专业实验室、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2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法庭科学实验室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被评为湖北省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成立了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41名教师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年均办理案件1600余起。

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是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林业厅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湖北省森林警察培训中心”。

2013年,学院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双建新业绩”为主题,以创建合格本科院校和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党建促队建,文化促文明,评估促建设,问责促履责”为动力,以“增强教书育人能力,学生工作能力,协同创新能力,管理服务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为保障,以“九项工程”为抓手,努力开创建设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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