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
- 中文名称
- 新疆工程学院
- 英文名称
- Xinjiang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 简 称
- 新工院
- 创办时间
- 1958年
- 类 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理工
- 属 性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扶持大学
- 所属地区
-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校 训
- 知行统一 追求卓越
- 校 歌
- 新疆工程学院校歌
- 学校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艾丁湖路1350号(本部)
目录
新疆工程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苏州路西延创业大道(主校区)和南昌路(分校区),五十三年来,学校几迁校址,数易其名,几经波折。纵然道路曲折、历经风雨,但弦歌未断、薪火不熄。凝炼成独有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求真务实、负重致远”的“矿山魂”精神,形成了良好的办学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始终立足新疆,服务工业,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准确把握
新疆工程学院前身是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
2008年,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学校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
2010年,学校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
2011年,学校获得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
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中获得3个奖项、在全国“发明杯”创新大赛中获金银铜奖20余项、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一、二等奖9队次、全国
党委书记、副院长 朱印岗
党委副书记、院长 吾满江.艾力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1、学院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专科一批。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2、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3、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4、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录取时无级差要求。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照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5、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6、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专业。
7、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从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8、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配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征求考生意见。
9、“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 、“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选矿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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