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 学校名称
-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 学校性质
- 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办学层次
- 专科
- 占地面积
- 616亩
- 地址
- 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 校训
- 德修于正、学究于行
目录
学校地处四川省成都市
民族危难中诞生,创业维艰(1939-1950)
国立中央技艺专科学校时期(1939年4月1950年10月)
建国建设中成长,曲折前进(1950-1977)
国立乐山技艺专科学校时期(1950年10月—1952年10月)
四川纺织工业学校时期(1952年10月-1955年7月)
纺织工业部成都纺织工业学校时期(1955年7月-1958年12月
成都纺织工业学校时期(1961年6月— )
改革开放中奋起,焕发青春(1978-1998)
与时俱进中壮大,科学发展(1999— )
纺专精神: 敬业奉献 民主和谐 自强不息 追求卓越
纺专校训: 德修于正 学究于行
纺专校风: 团结 勤奋 求实 创新
纺专教风: 范 勤 严 爱
纺专学风: 好学 善问 勤思 笃行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相关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3、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考试成绩的高低及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加试科目:英语类专业要求进行口语加试;普通类其它专业无任何加试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8、加分政策:学校执行有关省、市和自治区招考委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9、艺体专业录取:四川省考生,专业、文化成绩上线后按综合成绩投档,省外的考生,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或招办)规定执行。
10、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有关省市考试院(招办)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12、我校未授权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