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
- 中文名
- 成都理工大学
- 英文名
-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简称
- 成都理工、CDUT
- 创办时间
- 1956年
- 类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理工
- 属性
- 省部共建大学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入选)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入选) 省属重点大学
- 所属地区
- 中国 四川 成都
- 现任校长
- 倪师军
- 知名校友
- 多吉、刘宝珺、王成善等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硕士点
- 138(19个一级,119个二级) 个博士点 41(5个一级,36个二级)
- 博士后流动站
- 4 个
- 校训
- 穷究于理,成就于工
- 校歌
- 《理工之歌》
- 主要院系
- 地科院,地物院,管科院,商学院,环工院 国家重点学科 3 个
- 学校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1号
- 学校代码
- 10616
- 主要奖项
- 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项(截至2015年4月)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截至2015年4月) 长江学者 1人
目录
1956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成都
学校现设16个教学学院、1个沉积地质研究院和1个地质调查研究院。设有8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含独立招生方向)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8个。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学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经、法、哲、农、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5个省级重点学科。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学校。有2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4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校是国家重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我校牵头建设的“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与四川省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环保厅重点实验室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油气地质勘探、能源开发、大型水电、区域及城市环境以及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先后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地调计划等一大批重要项目。截止2014年,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853项(次),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中国专利奖金奖、国家技术发明三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申请专利948项,其中授权452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学生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10次获得中宣部、团中央表彰。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科技进步奖(交叉创新奖)2项,获省一等奖12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22项;在“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全国银奖1项、铜奖3项,省一等奖9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7项;在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际赛Meritorious Winner奖24人次、Honorable Mention奖48人次、Successful Participant奖72人次,全国一等奖21人次、二等奖30人次,省级一等奖72人次、二等奖72人次、三等奖93人次;在各类大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全国奖励53项(次),省级奖励61项(次);在全国、省市级各类大学生艺术专业比赛中获得奖励124项(次)。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
学校以服务国家、行业、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为己任,迄今已为社会输送了15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中涌现出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学者和专家,其中有两院院士3人(其中,多吉院士为中国工程院第一个藏族院士、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多人。一大批毕业生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国土资源、勘察、地质、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穷究于理、成就于工”的治学理念和“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优良传统。
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平台上,全校上下正齐心协力、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以豪迈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努力建设优势特色显著的高水平大学!
书记
国家重点学科
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重点培育)
省部级重点学科
地质学 资源勘查工程 地球化学 测绘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遥感科学与技术 石油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土木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地质工程 环境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管理 地球物理学 勘查技术与工程 应用物理学 空间科学与技术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核工程与核技术 机械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业工程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产品设计 材料科学与工程 应用化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生物工程 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电子商务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流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应用统计学
政治学院 文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体育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社会学 社会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 公共事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英语 日语 翻译 会计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投资学 广告学 广播电视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表演 音乐表演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信息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物联网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建筑学 园林 旅游管理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616,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本科生在3-6年内,专科生在2-5年内,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中英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学生由成都理工大学进行统一管理,在校本部就读,学生完成双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同时颁发英国合作大学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学士学位,以及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 in Business Management)。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成都理工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成都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九条 成都理工大学下设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理工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和分数级差相结合”的方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符合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的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除日语专业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且每个专业有多门采用英语或采用英、汉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要求加试口语。
第十六条 除地质学、地质工程、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等地矿油行业背景的专业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较大外,其余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十七条 建筑学、工业设计、土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园林、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风景园林、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建筑学专业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调整到其它专业就读。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艺术类专业对文化考试有单科要求,具体分数线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的具体情况划定英语、语文的单科分数线。
第二十条 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65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
第二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体育类专业对文化考试有单科要求,具体分数线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的具体情况划定英语的单科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我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1)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1款,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核工程与核技术、环境工程、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工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园林、风景园林、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2款,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石油工程、工程力学、应用物理学、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空间科学与技术、建筑学、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设计、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3)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3款,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土地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
(4)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或有重大疾病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设有石油地质、固体矿产两个培养方向,石油地质方向学生在学校能源学院培养,固体矿产方向学生在学校地球科学学院培养。
第二十五条 中外联合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管理、旅游管理,学费较高,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六条 定向生学费由定向单位提供,拟报考者请及时与定向单位取得联系。请考生了解定向就业政策,并及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九条 学校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工商管理(本科)30000元/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商务管理(专科)25000元/学年。学校和英国知山大学合作办学专业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旅游管理(专科)25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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