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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

武汉东湖学院,坐落于江城武汉的汤逊湖之滨,是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首批入选和牵头高校,是经教育部评估通过并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中文名
武汉东湖学院
英文名
Wuhan Donghu University
简    称
武东院、WDU
创办时间
2000年
类    别
民办高校
学校类型
理工
属    性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所属地区
中国湖北武汉
现任校长
周启红
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校    训
厚德、笃学、求是、创新
主要院系
电信学院、生化院、经济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等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特1号
学校代码
11798

目录

地理位置优越

武汉东湖学院 武汉东湖学院
    学校坐落于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江城——

1980年6月,由武汉大学举办,组建

校长:

校徽

校徽校徽
    标志整体形态如一支荷花,层层绽放,花瓣如同书页,花开象征着知识的传播,点出了大学传授知识的教育根本,形态同时又是一支红烛,放射出光芒,象征了教育工作者的奉献精神。

荷花是东湖的标志性景观,自古荷花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文化气节,清新脱俗的品质,正寓意着东湖学院的优良传统。

水纹暗示出东湖的特质,水有着丰厚的品质,上善若水是自古以来,树人和修身的标准,是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

六条水纹也象征着“六艺”,寓意着东湖学院全面培养人才的教学观念。层层波动,有如一对翅膀,寓意着学子,展翅高飞开创美好的明天。

水纹和荷花在标志的构图中形成了自然而呼应的画面,图形手法设计现代,同时传承传统文化内涵。荷花两层花瓣形成“W”点出了武汉的地理位置。

校训

厚德 笃学 求是 创新

院系设置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四个本科专业和通信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两个专科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为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

学院现有教师55名,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19人,双师型教师2名,青年教师均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院建有数字电路、微机原理与接口、通信原理等6个专业基础实验室,光电子、微电子、现代通信等6个专业实验室和1个创新实验室、1个毕业设计实验室,建有10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与中国大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签订校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些实训设施与措施对强化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学院承担和完成多项省级以上教研和科研项目,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33篇,其中EI检索7篇。学生参加“TI”杯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获奖3项。学生发表各类论文46篇。每年都有学生以优异成绩考取

师资概况

学校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互补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引进和聘请武汉大学等重点名校专家、学者、教授担任各学院院长和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才华出众的青年学者作为教学科研的骨干。现在的教师队伍年龄、职称、学缘结构合理,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较高。学校成了“藏龙卧虎的学府,凤凰展翅的天地”。

师资队伍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6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1人,教授116人,副教授202人。中青年教师均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校每年引进20名博士。

我校是全国同类高校中首批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可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为学生的外语学习、报考国外研究生和出国留学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为做好学生工作,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按规定比例配备辅导员,现有辅导员73人,辅导员与学生比为1:198.57。制定了《武汉东湖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充分调动辅导员队伍的积极性,为搞好学生工作提供了良好的队伍保障。

学校现有校、院机关党政管理人员235人,教辅人员76人,管理队伍稳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教职工待遇和生活条件,建设了一支队伍相对稳定、师德师风良好、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效率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教职工队伍。

津贴专家

周宝生;周启红;周楚淳;叶凌云;王秀珍;郭著章;王恕立;唐铁山;王延枝;王晓进;李念斋

学科带头人

王恕立;刘世平;王雅鹏;许先斌;侯汉娜;江征风;鲁耀斌;陶君成;张立勇;胡业发;李振华;刘 岚;陈 瑛

教学名师

潘 笑;刘世平;宋新民;李文秀;戴武堂;熊建强;黄水松;黄干平;朱秋萍;曹军卫;杨廷贤;夏长征;高伟丽;鲁耀斌;陶君成

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

学校类型定位: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层次定位:以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为主,积极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培养以思想政治素质、文化技能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为“一体”,以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两翼”,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服务面向:立足湖北、面向中部、辐射全国,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特色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法学

校级特色专业-英语

校级特色专业-金融学

校级特色专业-软件工程

校级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校级特色专业-艺术设计

校级特色专业-新闻学

省重点培育专业-生物技术

省重点培育专业-电子商务

省重点培育专业-通信工程

东湖学子

优秀学子——朱一黎

优秀学子——李洁、张亚菁、乐璐璐,易艳君

优秀学子——朱明哲

优秀学子——韩旭

优秀学子——段伟力

优秀学子——王莹莹

优秀学子——胡薇

优秀学子——魏华

优秀学子——陈勇

优秀学子——李泽华

优秀学子——聂彬

优秀学子——夏高兵、余江、邓正泉、贺照云、汪军

优秀学子——付阳

管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何玙骦--职场追梦者

招生就业

招生

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我校 2015 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东湖学院”(国标代码为11798)。武汉东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1〕73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鄂政函〔2011〕86号)成立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是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由武汉东湖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九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除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规定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期间,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我校将电话联系考生后确定是否录取,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联系我校。对无法取得考生明确表示就读意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我校作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 2015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环境设计专业(本科)、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东湖学院颁发专科毕业文凭。

第十九条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东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创业

在校自主创业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学生填写“自主创业证申请表”

第二步:学生上http://cy.ncss.org.cn 注册  

第三步:学校老师审核 

第四步:审核通过发证(发证由省就业中心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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