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
- 中文名称
- 西南民族大学
- 创办时间
- 1951年6月1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
- 学校类型
- 民族,人文综合
- 主管部门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类别
- 公立大学,全国重点民族大学
- 武侯校区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 航空港校区地址
- 双流县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目录
学校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拥有极富特色的
学校是四川省对外开放的重点单位,迄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或参观访问。学校与
学校建立64年来,培养出各类人才15万余人。在他们中间,涌现出新中国第一个藏族博士、羌族博士,涌现出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批藏族将军,涌现出不少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和大批各级领导干部,更多的毕业生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为民族地区的解放、政权建设、边疆巩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是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民族博物馆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6个民族师生员工情同手足、守望相助,营造了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人文环境。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学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秉承“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西南民大宗旨,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西南民大道路,体现“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特色铸校”的西南民的西南民大理念,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的西南民大精神,实施“一体两翼”的西南民大战略,进一步彰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学校从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努力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大学。
1、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考生调档比例,具体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顺序,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若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则按照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排序;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排序。其中,外语类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排序)。
4、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
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进档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并且专业成绩合格;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涵盖省区和专业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其余省区和专业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6、体育类专业录取时,进档考生在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藏文)、藏药学、法学(藏汉双语)和化学(藏汉双语)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藏语文基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彝文)、中药学(彝药学)和法学(彝汉双语)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彝语文基础,具体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8、民族学(藏学)专业为藏语零起点班,免收学费,且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能申请转学转专业。
9、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订单定向式招生计划,面向四川省招收加试藏文和藏文一类模式的考生,具体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被录取的订单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甘孜州相应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订单定向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毕业时由甘孜州负责安排就业。
10、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11、与湖南大学联合培养的建筑学、软件工程专业由本校负责招生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注明与湖南大学联合培养);培养方案由双方联合制定和实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本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湖南大学附加印章予以认可。
12、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13、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14、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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