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 中文校名
-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
- 所属地区
- 中国·珠海
- 创办时间
- 2003年
- 办学层次
- 专科(高职)
- 学校类型
- 艺术
- 类 别
- 民办大学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教育厅
- 主要院系
- 艺术设计分院(环艺系、 珠宝系、视觉系、动漫系);音乐与舞蹈分院(音乐系、舞蹈系); 文化与旅游分院(旅游系、文管系);经济管理分院
- 校 训
- 善教乐学、德艺双馨
- 学校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广安路2号
- 学校代码
- 12576
- 录取批次
- 第三批专科B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
办 公 室 教 务 处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学 生 处 招生就业办 财 务 处
后勤管理处 保 卫 处 宣 传 处
人 事 处 团 委 图 书 馆
艺术设计分院(平面系、环艺系、珠宝系、动漫系)
工商企业管理系 音 乐 系 舞 蹈 系
文化与旅游分院(旅游系、文管系) 基础教学部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珠海艺术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8.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执行。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的40%、省术科统考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9.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各批次美术类、音乐类: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0.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其他表演类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主持与播音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年11000-130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