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
- 中文名
- 陕西理工学院
- 英文名
-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简 称
- 间1958年
- 类 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理工
- 属 性
- 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 所属地区
- 陕西汉中
- 现任校长
- 何宁
- 知名校友
- 李汉荣、张涛、李隽、王建科、蔡代平等
- 主管部门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硕士点
- 27 个
- 校 训
- 明德、砺志、博学、笃行
- 主要院系
- 机械工程学院、物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学院、文学院等
- 学校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朝阳路
- 学校代码
- 11952
目录
1958年5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筹建“汉中师范专科学校”。同年11月4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汉中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汉中大学”。
1959年,汉中大学迁到汉中农校原址办公。
1966年学校停招,
1972年学校宣布停办。
1978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汉中大学并改名为汉中师范学院。同年底,北京大学汉中分校(“653”)撤回北京。陕西省采用家属农转非政策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和6个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调来150名教师和领导干部,利用现址建立了陕西工学院。
2001年6月20日,教育部发出教发函[2001]163号《关于同意汉中师范学院和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的通知》。9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陕政函[2001]209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师范学院与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的通知”,正式组建新的陕西理工学院,撤销原两校建制。
2015年5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陕西理工大学的函》(教发函[2015]90号),正式批准在陕西理工学院基础上筹建陕西理工大学,筹建期为一年。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实训中心。设有65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13个省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亿余元。学校馆藏图书210余万册。
截止2014年,学校现有教职工1669名,其中专任教师128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26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424人,其中教授132人。现有院士3人(双聘),国家高端外国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双聘),陕西省“百人计划”人才9人、“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青年科技新星等4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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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历史学:历史学
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
工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建筑学、生物工程
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图书馆学、物流管理、工业工程、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艺术学: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截止2014年,现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5门省级精品课程,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级教学团队,8名省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校50余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部门或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近五年(截止到2014年),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6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55项,发表学术论文7575篇,其中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494篇,出版著作和教材371部,获得授权国家专利1049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34项;年均科研经费3918万元;获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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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正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
3.学校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4.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5.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6.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7.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8.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9.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在报名 材料齐全,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 (70%),综合评价,分项目划比例择优录取。
10.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高等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
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4500 元/年;
文理兼招的专业:4500元/年;
艺术类专业:舞蹈编导11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9000元/年、音乐学7000元/年、美术学 7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分为800元/年和100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1.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校制定了以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2.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3.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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