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原为“广州大学城建学院”,发端于1960年广州市建设工程局设立的广州业余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转设成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广州大学城建学院”更为现名。学院位于从化市环市东路166号,依山傍水、人杰地灵。
- 校名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 性质
-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 办学层次
- 专科
- 类型
- 工科
- 占地面积
- 约1355亩
- 在校生
- 16500余人(2014年11月)
- 教职工
- 520余人
- 院系设置
- 8个二级学院43个专业
- 校训
- 修德、砺能、崇学、尚行
-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目录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起源于1960年广州市建筑工程局主办的“广州业余建筑工程学院”,2007年在广州大学城建学院的基础上独立设置。2013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被
学院聘请全国知名教育专家
学校本着“以质量特色立校,以学生成才为本”的办学理念,注重内涵发展,坚持为城市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24.6%,青年教师中具有
校长:
2007年12月25日,经过精心研讨,凝聚了全校师生的智慧,学校发布校训:“修德砺能崇学尚行”,并在27日举行校训石揭幕仪式。
校训释义:
修德:修养德行、行善积德。
砺能:培养能力、磨练技能。
崇学:推崇学习、尊崇好学。
尚行:倡导实践、追求应用。
1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2.录取的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某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公布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核,发现政治思想、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者,按国家招生规定予以退学。
3.高考录取时,首先录取
学院按国家有关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学费13800元/学年,其它专业108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1、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优秀入学新生和在校品学兼优学生;2、为符合条件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6000元/人/学年);3、为家庭贫困的优秀新生提供扶困金;4、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5、免费为学生提供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6、免费为学生提供校服;7、努力为学生创造提供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