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
- 院校名称
- 广东培正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2059创办时间1993年原名培正商学院创办人梁尚立校名题字邹家华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30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全日制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在校生13000人院系设置13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现任校长张曙光校训培智、正德、尚行、立新
- 院校名称
- 广东培正学院
- 院校国标代码
- 12059
- 创办时间
- 1993年
- 原名
- 培正商学院
- 创办人
- 梁尚立
- 校名题字
- 邹家华
- 学校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30
- 办学层次
- 本科
- 办学性质
- 民办高等学校
- 办学类型
- 全日制
- 学校主管单位
- 广东省教育厅
- 在校生
- 13000人
- 院系设置
- 13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
- 现任校长
- 张曙光
- 校训
- 培智、正德、尚行、立新
目录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5%(可在100-105%之间选择)。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原则:1.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3.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在广东省的成绩排位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考生报读我校商务英语、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者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因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省外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0%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学费(专业收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18500元/生·学年。
(二)美术类专业:19500元/生·学年。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国内就读学费:2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200-2000元/年·人。(依住宿条件不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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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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