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
- 中文名
- 华侨大学
- 英文名
- Huaqiao University
- 简 称
- 华大(HQU)
- 创办时间
- 1960年11月1日
- 类 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综合类
- 属 性
- 中央部属高校 、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3年入选) 、国家重点建设大学(1983年入选)
- 所属地区
- 中国泉州、中国厦门
- 现任校长
- 贾益民
- 知名校友
- 杨恩辉、东瑞、陈充林、林丹
- 主管部门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 硕士点
- 139 个
- 博士点
- 28 个
- 博士后流动站
- 5
- 校 训
- 会通中外、并育德才
- 校 歌
- 一方沃土
- 主要院系
- 华文学院、建筑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
- 国家重点学科
- 1 个
- 学校地址
- 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 学校代码
- 10385
- 主要奖项
- CUBA十六届赛事中获得九次总冠军 、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 双聘院士
- 4人
目录
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创办于1960年,校区分别坐落于中国著名侨乡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华侨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周恩来、
贾益民校长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联系华侨华人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华侨华人信息中心/中国海外发展研究中心。
关一凡党委书记、副校长
主持校党委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联系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
朱琦环副书记、纪委书记
负责学校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教育工会(含附中、幼儿园),联系法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工业设计研究院。
吴季怀副校长
负责研究生教育,分管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处,联系外国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泛华学院/厦航学院、厦门工学院、厦门工程技术研究院、泉州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徐西鹏副校长
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教育和通识教育,分管教务处、招生处、学报编辑部,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制造工程研究院。
刘塨副校长
负责继续教育,分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图书馆,联系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建筑设计院。
刘斌副校长
负责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分管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档案馆,联系化工学院、生物医学学院/分子药物研究院、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
曾路副校长
负责华文教育,分管董事会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处/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社会科学研究处、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联系国际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美国中文学院。
彭霈副校长
分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校医院,联系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体育学院、厦门工程技术学院。
(截止时间2015年7月)
经过49年的建设,华侨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涵盖理、工、经、管、法、文、哲、史、农、教育10大门类、正致力于建成以华文教育为特色、工程学科为优势、办学特色较为鲜明、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在海内外影响不断扩大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成为我国政府开展海外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
学校现有20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面向海外招生,现有来自全国30个省市、港澳台和30多个国家的学生。从2008年开始,学校在国内22个省市实现本一批招生。学校现有数量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 11 个,分别是: 数量经济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化工、材料学、结构工程、物理电子学、
华侨大学现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1项,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973和863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 329项,其中重大项目6项,重点项目60项。申请各种专利84项;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12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25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发表学术论文4128篇。据统计,我校在《SCIE》、《EI》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量曾居全国高校排名第90位和第 55位。《华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并进入中国期刊方阵,社会科学版收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并进入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华侨大学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各种技术服务平台,紧密围绕本省、本地区的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需求,将我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变成技术优势,以项目为纽带,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华侨大学全方位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目前已与日本、美国、
说明
华侨大学新校徽为红色圆形徽章图形,以“为世界培育优秀人才,向全球传播中华文化”为立意,彰显全球化时代的华侨大学,将秉承“为侨服务”的办学宗旨和“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全心全意培育华胄子孙和世界各国人才,责无旁贷地向全球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该标识中心图案取材于中文繁体“華”字意象,构成球状经纬线,演绎成一个旋转的地球,寓意华侨大学“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面向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办学方针和在变化的世界中谋发展的信念;典雅大方的中国红,是吉祥与活力的象征,作为校徽主色调,象征华侨大学将以无与伦比的信心和热情,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涵养于莘莘学子心中,传播到五洲百国之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世界和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心图案与学校的中、英文校名和建校年份以简洁的构图形式构成完整的校徽图案。
整个标识既内蕴中国传统艺术虚实相生的特质,又深具当代文化审美简洁大气的优点,图样清新,寓意鲜明,亲和力强,识别性好,既准确体现华侨大学的独特定位,又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华侨大学。
第八条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招生计划:2015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招生总数为6300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6100名,面向全国招生;高职招生计划200名,只招收福建省考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我校对部分专业进行“拔尖人才试点班”、“中西人文综合试验班”、直接修读辅修专业、“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系我校与教育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全英文教学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15年普高本科、高职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关于“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的专业(类)分流
1.如未赴美学习或申请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学习的学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分流: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旅游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6个专业之一;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同专业。如申请转专业的,按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按赴美国选读的专业进行调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2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美方大学学位可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美国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按照2015年度收费标准,美方大学学费约13300~31300美元/学年)。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3.按照省级空乘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厦航学院)、舞蹈表演(厦航学院)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十九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及体重要求如下:
(1)男生:净身高4375px~4625px;体重=[身高(cm)-105]kg±10%;;
(2)女生:净身高4075px~4375px。体重=[身高(cm)-110]kg±10%。
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含厦航学院的空乘)报考要求详见相关类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对涉及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查,并对考生违规、弄虚作假者行为进行处理,严重的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之内。
二、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三、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普通类专业确定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并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
分数级差分根据第一志愿投档模式的不同设置如下:
1.第一轮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3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2.第一轮按志愿优先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8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4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3专业和第4专业的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五、艺术类录取办法
按照《华侨大学2015年美术招生简章》《华侨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华侨大学2015年厦航学院(空乘)校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六、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
我校是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八、部分省份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黑龙江省、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等9省份继续实行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的加分政策。凡我校进档的普通类考生,英语和数学高考成绩单科均达满分的90%(含)以上者,可加8分参与本科专业的分档。
九、其它有关规定
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投档,文史类选定“历史”科目、理工类选定“物理”科目确定等级。在投档成绩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哲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专业2.8万元/年.人,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高职各专业6000元/年.人。
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二、住宿费
除华文学院外,普通宿舍8人间500--800元/年.人;学生公寓4人间1300元/年.人。
华文学院:普通宿舍8人间500或75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十八条 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15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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