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放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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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化综合治疗是肿瘤临床治疗中最常见的组合模式。“同步放化疗”就是在放疗的同时,给予患者口服或静脉的化疗药物,包括单独使用同步放化疗、术前同步放化疗、术后同步放化疗等。
1.应用化疗药物的放射增敏作用来增加肿瘤对放射线的敏感性,有助于肿瘤细胞被更彻底的消灭;
2.化疗药物本身对远的可能已经潜在的肿瘤转移细胞有杀灭作用。
国内外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在多种肿瘤如食管及胃肠道的肿瘤治疗中,同步放化疗较单纯放疗疗效更优。
一般情况下,在术前同步放化疗治疗期间,原发肿瘤部位会出现水肿,因此在治疗中或治疗刚结束时就拍片复查,可能出现肿瘤“增大”的假象。并且患者的放化疗反应通常不会在治疗刚结束时就立即缓解,部分患者在治疗结束后的1~2周之内放化疗反应还会加重。因此,放疗结束后应休息4~6周,待肿瘤水肿消退,患者放化疗反应消失,体力和营养状况恢复后,再进行拍片复查。然后,由外科医生和影像诊断科医生共同决策,下一步是否可以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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