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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一所融生态文化、建筑文化、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流文化于一体的现代高等学府。
中文名称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创办时间
1954年
所属地区
湖南省
主管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
国标代码
12597
办学性质
全日制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

目录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前身是1954年创建的

学院坚持以国际视野办学,育国际商务人才的办学理念,紧紧依托商务行业办学,始终围绕面向世界、面向市场、面向学生、面向未来的四个面向的办学思路,培养培训高素质高技能商务人才。形成了以外贸类专业为龙头,以外语类专业为基础,以服务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为重点,以拓展对外多元合作办学为支撑的四外办学特色。

办学条件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硬件设施 

学院坐落于

学院已获得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28项,包括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08年,学院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学院被评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外经贸行业外向型人才培养基地

校训

诚信立身,勤奋立业

学校领导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党委书记:

国家粮食局局长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湖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5、专业录取要求: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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