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中文名称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 所属地区
- 广东中山
- 创办时间
- 2004年
- 隶属单位
- 中山市政府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类型
- 理工类
- 学历层次
- 专科
- 国标代码
- 13710
- 类别
- 公办院校
- 现任校长
- 王春旭
- 主要院系
- 包装印刷系、信息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光电工程系等
- 学校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
- 邮政编码
- 528437
目录
学院确立了“特(特色)、新(创新)、精(精品)”的办学理念。“特”:立足园区,构建“三位合一”管理平台,探索校企融合的“火炬模式”。“新”:推行“实战化教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精”:以内涵和质量求发展,规模适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完整人格、迁移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现有教职工460余人,专任教师340人,兼职教师260余人,客座、兼职
学院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校区240亩,拥有一个素质教育基地、一个临海工业园区教学基地(23平方公里),生产性实训设备总值近2亿元。拥有“中包联”华南地区唯一培训基地、
学院实施“1+1+1”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三证书”毕业制度,人才培养质量高。历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以上,80%以上留在中山工作,其中60%以上的毕业生选择中山火炬开发区就业。企业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党委书记: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5.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6.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4500元/生/年-10000元/生/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住宿费:500元/生/年-13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