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
- 中文名
- 湖南医药学院
- 英文名
- Hunan University of Medicine
- 简称
- 湖医药 创办时间 1924年
- 类别
- 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 医药
- 属性
- 省属本科高校
- 所属地区
- 中国湖南怀化
- 现任校长
- 唐圣松
- 知名校友
- 李振翩、杨抗抗、汪世平、张娟、刘令安、郑程远、彭钧、滕喜军
- 主管部门
- 湖南省教育厅
- 校训
- 自强不息 止高至善
- 主要院系
- 医学检验系、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针灸推拿美容系、口腔系、影像系等
- 学校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492号
目录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205.27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2.5万册,电子图书 38万册,中外文期刊930种,电子期刊5.3万余种。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三甲医院、三级医院各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共有编制病床5842张,有教学医院10所、实习基地70个。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助产、药学、医药营销、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针灸推拿、医疗美容技术等专科专业。
学校积极开展“质量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省级重点专业1个(药学专业),省级特色专业2个(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2个(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基础医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1门(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省级精品课程5门(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天然药物化学、生物化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省级示范实验室2个(人体机能实验中心,医学检验实验中心),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医护技能实训中心)。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怀化市文明红旗单位”、“怀化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党委书记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办学58年,其中中等教育43年,专科教育14年,2015年开始开办本科教育。
办学定位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输送能从事临床医疗及科研工作的医疗人才。
专业教学条件 承担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医护技能实训中心面积7200m2,实训用房78间,教学仪器设备1570台件,价值1373万元,是湖南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怀化市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有附属医院6所、实习医院36所、11个全科医学见习与实习基地。这些附属医院及实习医院均为我校长期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机构完善,管理规范。实验实践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满足临床专业教学需要,为培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必要的保障。
师资队伍 现有专业课程教师155人,其中正高44人(包括教授12人,主任医师32人),副教授及副主任医师61人,高职称教师占68%;博士和硕士学历教师71人,高学历教师占46%,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有一大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其中有9人为全国和省各类学术组织的(副)主任委员,17人为怀化市医学会各分委会主任委员,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级、市级特殊津贴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人。这支职称、学历、年龄等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在临床、教学、科研等方面发展势头良好。
教科研成果 临床医学系学术气氛浓厚,教学、科研成果斐然,近五年来,专业课程教师主(副)编、参编教材21部;主持省部级和厅局级教学、科研课题27项,学校教学、科研课题8项;发表学术论文105篇,其中核心刊物56篇;获省、市级教科研成果奖21项;有26人次参加了人民卫生、高等教育、北京大学医学等出版社高职高专教材的编写工作,共编写教材和专著26部,其中主编9部,副主编5部,参编12部。
学生获奖、成果及就业 2012、2013、2014年连续获得湖南省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三等奖,其中2014年获得“优秀组织奖”及“问诊”单项第一名。每学年有100余位同学分别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等称号。1人获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称号。2013、2014连续两年获湖南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团队。李诚诚同学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肖婵同学湖南省普通高校第18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专科组非英语专业个人二等奖。2013年12月唐琪获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优秀奖。微电影团队获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最佳人气奖。陈彦均获2013年10月 怀化市“优秀共青团员”、怀化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五名学生获大学生挑战杯二等奖。一名学生获大学生挑战杯三等奖。
多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
二、学制与学位
学制:五年
学位:医学学士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武陵山片区及全国26省市,培养适应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较扎实的医学科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一定的群体健康知识,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四、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通过系统和专门的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应具有以下基本的素质、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2.崇高的敬业精神、良好的道德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优良的医德医风,遵守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人格和个人信仰。
3.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积极的创新精神,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5.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
(二)知识要求
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较扎实的基础医学科学知识,较系统的临床医学科学知识,较坚实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断与防治知识。
3.基本的预防医学、群体健康和康复医学知识。
(三)能力要求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能力。包括收集疾病资料、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运用循证医学原理,针对临床问题进行查证、用证的初步能力;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内、外、妇、儿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能力;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2.基本的疾病预防、健康宣传教育和疾病干预能力。
3.结合临床实际,能够独立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能用英语阅读医学文献。
4.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
5.较强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能力。
6.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五、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卫生学、药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等。
六、就业前景
2009-2013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大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85%以上,对口就业率达90%以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老龄社会的到来,全国及武陵山片区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的临床人才将不断增多,对临床学历层次的需求不断提高,因此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会更好。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专业,经过十余年的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2015年开始开办本科教育。
办学定位 本专业立足武陵山片区、面向全国,精心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的基本理论知识及能力、适应城乡基层医疗工作、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学影像技术专门人才。毕业后可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医学影像技术工作。
专业教学条件 我校有7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医护技能实训中心为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承担该专业的专业课程实验教学。用于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专用实验室8个,面积达1020平方米,仪器设备438万元,能满足该专业各课程在校内的实验教学要求。有附属医院6所、实习医院38所,其中14所为三甲医院,4所为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附属医院影像设备齐全,能够满足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需要,为培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必要的保障。
师资队伍 现有专业专任教师66名,其中教授、主任医师共22人,副教授及副主任医师30人,具有博士学位4人,硕士学位27人。教师学历层次高,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且发展潜力大,教学经验丰富。
二、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理学学士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武陵山片区及全国20多个省市,培养适应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较扎实的医学科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一定的群体健康知识,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四、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通过系统和专门的学习,应具有以下基本的素质、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树立服务意识,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依法从医,遵守职业道德。
3.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追求工作优质高效和专业卓越发展。
(二)知识要求
1.掌握常规放射学、CT、MR、超声学、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等医学影像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影像医学、相关基础医学和一定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
3.掌握医学成像设备的基本操作,日常维护相关的基本知识。
4.熟悉有关放射防护的方针、政策和方法,熟悉相关的医学伦理学。
5.了解医学影像学各专业分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三)能力要求
1.具有系统、规范的影像检查技术操作及影像报告书写能力。
2.具有合理、综合应用各种影像检查手段作出较准确、全面的影像诊断能力。
3.具有介入治疗和应用超声、深部X射线、放射性核素等对疾病进行放射治疗能力。
4.具有对日常医学成像设备熟练操作,日常维护,简易故障排除,系统调校,参数优化方面等的能力。
5.具有较好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及掌握临床常规诊疗操作技术及急救处理能力。
6.具有医学英语、数理统计及计算机应用等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相关专业信息获取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具有良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五、主要课程设置
医用物理学、人体解剖学、内科学、外科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医药学院
二、国际代码:12214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492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校长对招生工作总负责。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我校也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与学制
一、本科: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理科生,护理学专业文理兼招,临床医学专业学制5年,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制4年,男女比例不限。
二、专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学、医药营销、针灸推拿、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文理兼招,学制3年,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条 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即将已投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安排。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宜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办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护理专业可选修日语)。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体格检查要求进行重申与补充如下:
一、色盲、色弱、斜视、弱视、两耳重听、口吃、嗅觉迟钝、晕血症、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有重症精神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报考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双眼屈光不正(近视、远视)度数须在400度内,且双眼矫正视力正常,无青光眼及视网膜脱落等疾病;
三、肢体残缺、先天性疾病影响正常生活及专业课学习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
五、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慎重报考护理专业;
六、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各专业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颁发湖南医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规定若有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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