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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学院位于广州开发区北区、与正在建设的中新广州知识城毗邻,是广东省内唯一一所政企合作高职院校,是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高职教育基地、广州中新知识城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自开办以来,已为社会培养110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7500多人,2010年12月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立足开发区,面向珠三角,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校企协同创新与高端技能教育特色鲜明,形成了高素质为基础,高技能为本位、高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中文名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萝岗区
外文名称
Guangzhou Kangda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学历层次
专科
创办时间
2004年
类别
民办独立学院
学校类型
综合类
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主要院系
计算机系  机电工程系    应用外语系  管理系  经济系  会计系
现任校长
孙云
学校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华师康大教育园
国标代码
12575

目录

教学设施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各类设施齐全,建筑面积16590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

学院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院内设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考试站、全国移动互联网创新教育基地、全国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工作站、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点等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3个,鉴定工种达33种。双周型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三届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98.14%、99.53%、99.49% ,2012年广东省教育厅委托

计算机系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系现有专任教师24人,中、高职称占90%,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占90%。本系所设专业在珠三角区域就业领域宽、人才需求量大。本系拥有 “移动开发工程师”和 “移动互联网开发工程师(MIEC)”认证中心;拥有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嵌入式软件开发、游戏设计与开发、信息安全、网络综合布线、多媒体设计等各类实训室20间;拥有校外实训实习基地30余个;是深圳市移动互联网“产学研资联盟”的人才培养基地;拥有

2015年招生计划

2015年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575)专科招生专业是14个,其中广东省文科生招生845人,理科生招生390人,艺术类120人,3+证书类招生30人,安排在第三批专科B线录取。

2015年招生专业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旅游管理方向

酒店管理方向

国际会计方向

财务管理方向

网络营销方向

物流管理方向

国际经济法方向

律师实务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方向

软件工程方向

商务英语方向

旅游与酒店英语方向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8.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9.在广东省,报考学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学院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0.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13000元。住宿费:普通公寓10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空调公寓12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如学费、宿舍费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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