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 学校名称
-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 院校类型
- 理工类
- 所在地
- 广东
- 始创时间
- 1984年
- 办学层次
- 专科(高职)
- 办学性质
-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办学类型
- 全日制
- 隶属部门
- 广东省教育厅
目录
学院提出了“育人立校、质量强校、人才兴校、特色誉校”的办学理念,“面向基层、立足珠三角地区,服务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按照“建设以工为主,各专业协调发展,技能培养特色鲜明、就业优势突出的民办高等
董事长:李希
院长:
学院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基本目标,改革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行“双证书”制度,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教学基地,实行"订单式培养",并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已与台湾5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3批师生先后赴
2010年学院获"广东省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和"广东最具就业竞争力民办学院"的殊荣。2011年、2012年,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回访工作。2012年学院获"广东最具社会认可度学院”称号。2014年,学院被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5、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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