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 中文名称
-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 创办时间
- 2001年8月
- 所在地区
- 湖南省长沙市
- 主管部门
- 湖南省教育厅
- 类别
- 独立学院
- 类型
- 师范
- 属性
- 本科三批
目录
以学生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以管理为重心。
学院座落在国家级风景区
学院下设文法系、外语系、经管系、理工系、艺体系、医学系和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系(部),开办了涵盖文、理、工、艺、体、医等学科共45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目前,在校学生近6800人。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线。学院坚持“团结、高效、开拓、务实”的工作作风,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重点,抓考研,推就业,重特色,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截止2012年5月,共有900余人被
学院依托学校优势,调动各方力量,树立“全员就业指导”和“全程就业指导”的新观念,以市场对人才的要求为着眼点,创新工作方法,使学院毕业率达到98%以上,学位授予率达到96%以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获得学校就业先进单位。一大批学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
面向未来,学院秉承湖南师范大学“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
1、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填报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内已预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安排的专业交费确认,未交费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外省考生开学时交清学费。有关树达学院交费确认的具体方案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网站发布的为准。
5、学院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6、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均为英语。
7、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音乐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师范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有术科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办法是在术科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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