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涵盖文、理、医、工、经、管、法、艺等多科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秉承我国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之校训,传承中山大学包容、开放、创新的大学精神和人心向学的优良学风,坚持“三基三严三早”的教学传统,倡导诚信求是、开放包容、笃实创新的精神和“早、正、严、实”的教学原则,力求因材施教、注重和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及健康人格的养成,在培养人文精神、强调文理医融通、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特别是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学院不断充实和完善现代化的办学条件,依托中山大学学科门类齐备和师资实力雄厚的优势,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展开国际教育合作和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为社会培养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可与国际教育接轨,又能立足本土实际的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 学校名称
-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 成立时间
- 2005年
- 性质
-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学历层次
- 本科
- 院校类型
- 综合类
- 在校生
- 16423人(2015年5月)
- 院系设置
- 16个系36个专业
- 院长
- 王庭槐
- 校训
- 博学 审问 慎思 明辨 笃行
- 本部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华美路
目录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院校代码:13902)是中山大学依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的精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5年成立并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科涵盖文、理、医、工、经、管、法、艺等。
中山大学对新华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监控办学质量。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师692人,兼职教师417人,其中具有
校训
中山大学校训“博学 审问 慎思 明辨 笃行”是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专业收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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