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 中文校名
-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 所属地区
- 中国广东
- 学校类型
- 综合
- 隶属单位
- 云浮市人民政府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教育厅
- 学校属性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主要院系
- 电子信息系 机电工程系 经济管理系 艺术体育系等
- 创办时间
- 1928
- 类别
- 公立大学
- 学历层次
- 专科(高职)
- 现任校长
- 李志伟
- 国标代码
- 12770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罗定市西门岗5号
- 邮政编码
- 527200
目录
学院拥有一支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作风朴素、爱岗敬业的教师干部队伍。在校教职工356人,专任教师276人,其中有博士生导师、
学院秉承“诚朴勤学”的优良传统,发扬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办学精神,按照“基础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特色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理念,凝炼出“诚朴、勤学、砺能、求索”的校训,确立了“立足云浮,服务广东,面向中小企业和山区基础教育培养一专多能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学院坚持“班子建设重团结、师资建设重团队、教学改革重内涵、专业建设重特色、人才培养重技能、学校管理重制度、校园建设重生态”的“七重”工作思路,遵循高职教育特点、规律,科学管理,依法治校。学院在教学实践中努力实现观念对接、知识对接和信息对接,实现毕业实习与就业工作紧密结合。
学院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高度重视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注重职业能力训练,推行“认识实习——实操训练——创新训练——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模式,使实践教学落到实处。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除获得毕业证书外,还可以通过考试或鉴定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对学生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确保学生政治思想素质与文化知识水平共同提高,创业意志与职业技能同步发展,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
学院的办学凸显高职教育特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获取“双证书”搭建平台。学院设立了“
服装设计专业
电子商务
连锁经营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会计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装潢设计
音乐表演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设计方向)
计算机应用技术(游戏程序设计方向)
计算机信息管理
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通信技术方向)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动画设计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
现代教育技术
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方向)
语文教育
数学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物理教育
文秘
文秘(办公自动化方向)
旅游英语
商务英语
应用英语(经贸方向)
英语教育
美术教育
音乐教育
学前教育
体育教育
体育服务与管理
景观艺术
数控技术
机电一体化
机电一体化(数控设备管理与维护方向)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服务与营销
模具设计与制造
行政管理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5.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高考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8. 对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省术科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的30%,术科成绩的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9. 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0.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