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 中文名
-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 英文名
- Quanzhou Textile Garment Institute
- 简 称
- 泉纺
- 创办时间
- 1991
- 类 别
- 职业大学
- 学校类型
- 综合
- 属 性
- 泉州高校
- 所属地区
- 中国泉州
- 现任校长
- 叶良茂
- 知名校友
- 潘伟政
- 主管部门
- 福建省教育厅
- 校 训
- 立德、弘美、笃学、精艺
- 主要院系
- 服装系、经济管理系、纺织系
- 学校地址
- 福建泉州石狮市学府路一号
目录
学院从全国各地聘任资深教师,建立起一支具有雄厚教学力量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112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2人。这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学院教学质量的可靠保证,几年来学院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全体同学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和电子商务师考试成绩优良,同时连续两届获得全省高职高专技能竞赛非英语专业的英语演讲比赛桂冠。学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可以深受名师指点和教诲,有利于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利于就业,我院所在地得天独厚的环境给广大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
学院位于
服装设计是泉州纺织服装学院最具特色、最富活力和最有创造力的系部之一。
服装系创办于2003年,培养了服装设计专业、服装设计(服装工艺与管理方向)、服装设计专业(含服装设计、时尚女装、休闲商务男装方向)、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美容与整体形象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专业,服装营销与策划专业的毕业生共3000多余人,目前我系在校学生1000余人,专业教学设施完善,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合理。办学9年来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教学和专业建设上不断改进探索,渐渐形成了能反映我校高职特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组织方式,立足市场,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近两年来随着学院的发展,招生规模的扩大,服装系各专业从2003年的一个年级三个班发展到目前一个年级10个班级,同时办学水平也得到了市场的肯定,先后被设定为改革专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发、美甲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人物形象设计(
学院以“提高质量、服务就业、促进发展”为导向,构建以纺织染整为特色、服装设计为品牌、经济管理为重点的三个专业群,开设电子商务、工程管理、会计、经贸、服装、纺织、印染、鞋类、艺术等23个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学院建有省级的服装工程基础实验中心、服装设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开辟大学生电子商务实训平台、格博服装CAD、CAM实验室,美国Datacolour测配色实验室、法国力克服装CAD实验室、时装表演厅、美容与化妆室、服装工艺实验室、服装打版室、纺织品检测实验室、染整化学实验室、染色印花实验室、针织服装工艺室、网络实验室、制鞋工艺室等23个实训场所,总值3000余万元,校内、外专业实训基地完善,教学设施、设备齐全。
学院立足“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与“富贵鸟”、“七匹狼”、“九牧王”、“中国水利水电总公司”等国内几十家上市及大型企业联合办学,推行“教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积极推进毕业生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中外合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订单式培养、定向培养,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强化实训环节,突出能力培养,做到学业与就业无缝对接。
学院所设专业,主动适应海西和福建省重点发展产业需要,我院毕业生连续多年就业供不应求,学生就业薪酬高,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赞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办学类型等: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一号(邮编:362700)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三年)
第三条学院简介
泉州纺织服装学院是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文凭资格和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于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大经济中心城市——泉州。学院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教职员工180余人,专任教师120余人,高级以上职称40余人,其中教授15名,双师型素质教师96人。常年聘任天津工业大学、东华大学、西安工程大学等10余所高校60多位专家教授到校任教讲学。学院设有29个专业,涵盖:理工、经管、文艺等,其中纺织染整为特色,服装设计为品牌。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宣传等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分别是:福建、浙江、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
第七条2015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对象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对象:201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录取方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十条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所在省统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执行各省制定的加分和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服装系、纺织系要求色觉正常,手脚功能正常。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相近的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六章录取查询
第十六条录取的新生将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网站和我校网站(https://www.qzfzfz.com/zsw.asp?id=29)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2015年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闽价费[2011]270号(根据闽政2012上调)}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学历文凭
第十八条颁发证书校名: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
第十九条学历证书种类:对在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学生,颁发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九章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特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可领取250、4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一条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学院纺织染整类、服装加工与管理类、酒店管理类的困难学生,由合作企业提供学费资助(需签定三方协议)。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时,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由考生生源地负责解决。
第十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5-88718066
投诉电话:0595-88738066
传 真:0595-88701679
网 址:https://www.qzfzfz.com
咨询QQ: 626064513、11097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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